從明年1月1日起,《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將被廢除,這意味著所有乘坐火車的乘客不再被強制購買票價2%的“人身意外傷害強制保險費”。不過,記者採訪了解到,很多市民欣喜于不再糊裏糊塗“被保險”的同時,也在考慮今後乘坐火車的交通意外風險將如何得到保障?
“目前,市場上還沒有乘坐火車的專屬意外保險産品。不過,大部分的‘交通意外保險’都覆蓋了乘坐火車的意外保險。”天津市某保險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普通市民來講,每天都會乘坐不同的交通工具,因此綜合的交通意外保險更合適,例如某保險公司的交通意外險組合産品,包括航空意外、火車/輪船意外、公共汽車以及單位的公務車、計程車、私家車等保障,以10萬元的基本保額來計算,投保此類産品1年所需要繳納的保費為四五十元。
隨後,記者採訪發現,如今多家保險公司還針對客戶的自身需要推出“自由組合式”交通意外保險産品。“主要針對綜合類交通意外保險保障全,但保額低,對於出行方式比較簡單的市民來説並不划算的問題。”某保險公司負責人表示,公司可提供包括航空、火車等各類交通工具在內的12個風險項目的保障選擇,保額從1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而保險的保障期限也有從1天到1年共7個期限可供選擇。“也就是説,投保者如果只是乘坐火車出行,便可單獨投保期限為1年,保障額度為十萬元的交通意外險,保費為1.65元。”該負責人介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