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資拆除“玻璃門” 重大項目向民資放閘

2012-07-18 13:31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范樂

  可以相信,民資的進入,對我省經濟形勢、經濟格局乃至行政審批都是重大利好。

  16日,省政府召開廣東省重大建設項目面向民間投資公開招標新聞發佈會,首批推出省市面向民間投資招標的重點項目44項,總投資2353億元。8月底前將公佈第二批招標項目並召開項目推介會,今年底前完成項目的招投標活動。

  旨在為民資拆除“玻璃門”、“彈簧門”的“新36條”細則頻密出臺,特別是GDP增速破8%、我省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穩增長”被放在更為重要的位置的宏觀願景下,總投資2353億元的重點項目向民資的“放閘”,對我省經濟的企穩回升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縱觀今次“放閘”,項目領域涵括廣,44個項目橫跨交通、城建、社會事業、産業園區基礎建設、休閒旅遊等領域,且都有較好的營利前景;引資方式靈活,鼓勵民間資本採取獨資、控股、參股或者以BT、BOT、PPP等方式參與;並輔以簡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的行政改革。可以相信,民資的進入,對我省經濟形勢、經濟格局乃至行政審批都是重大利好。

  重大基建項目向民資開放,浙江等地也已試水。浙江等地的實踐顯示,動輒幾十億元甚至上百億元的重大項目“投資大、週期長、回報低”,與民企或個人的“短、頻、快”投資傾向相悖,因此民資“接繡球”的意願存在一定差距。而金融、交通、通信、電力、石油、天然氣、礦産、基礎設施、市政公用設施、醫療等利潤豐厚的領域仍然存在制度性、行為性和結構性壁壘,民間資本進入渠道不暢,阻力重重。

  國務院“新36條”明確指出,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建設公路、水運、港口碼頭、民用機場、通用航空、水利工程、電力、石油天然氣、電信等基礎産業與基礎設施。兩年過去了,也有一些部委(局)出臺引導民間資本投資的實施意見,但“意見”終歸是意見,實施細則往往“猶抱琵琶半遮面”。如民資最渴望進入的石油、天然氣領域,對原油進口權開放、民資與國企合作、公平競爭、收益分配、産權保障等等,皆未進入議事日程。可見,無論橫闊還是縱深,不少行業對民資的開放度與民資主體的期望仍有距離。

  更多行業打開閘門,引民資潮水入渠,需要更高的頂層設計,非地方能力範圍,但這並不説明地方就無所作為。供水、供熱、供氣、交通設施等城市的基礎設施、基本公共品提供都屬地方許可權。這些項目中,有些投資大、見效慢、收益差,有些則旱澇保收、利潤豐厚、前景誘人。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看,在向民資開放時,應該採取更開放的態度,進一步擴大開放領域,讓民資有利可圖,而不是相反。

  對民資來説,重點工程開閘,亦是一個千年難得的良機。從源頭上分流、疏導過剩的民間資本,讓它們迷途知返,回歸“正業”——由虛擬資本轉化為實業資本、從“四處漂泊”的投機回歸到“安居樂業”的實體,既有利於資本市場的穩定,也有利於民企做大做強。對此,民企也應該準備好,發揚敢闖會幹的精神,抓住難得的機會,置身於這場改革實驗之中,推動經濟、社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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