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科院:理財産品繁榮是否曇花一現

2012-06-25 14:59     來源:中國青年報     編輯:范樂

  “2011年銀行理財産品的發行量實現歷史性突破,發行逾兩萬餘款,同比增長105%。目睹這樣一個急速發展的新興市場,欣喜之餘我們不得不深刻反思,銀行理財市場的繁榮到底是曇花一現,還是會流芳百世?”近日,中國社科院金融所發佈的“金融藍皮書”這樣發問。

  2011年,銀行的資金面持續趨緊以及加息預期等因素,不斷推高銀行理財産品,尤其是短期銀行理財産品的預期收益率。商業銀行利用銀行理財産品進行“高息攬儲”的行為表現得淋漓盡致。無論是銀行為緩解資金壓力,還是投資者為跑贏CPI,收益穩定、風險可控的銀行理財産品都成為銀根緊縮形勢下銀行與投資者的最佳選擇。

  藍皮書認為,“量增質平”的粗放式發展模式雖然給銀行理財市場帶來一時的絢麗,但要想保持銀行理財市場的長久生命力,還需轉變發展方式,當前銀行理財市場正處於轉型的關鍵時期。

  據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産品中心統計,截至2011年,全國共發售銀行理財産品20270款,同比增長105%,其中普通類産品為18948款(包括55款開放式産品),同比增長122%;結構類産品為1322款,同比下降2%。發售産品的商業銀行數量由2010年的81家上升為2011年的97家。飆升的銀行理財産品數量一方面顯示出銀行理財産品市場的空前繁榮,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商業銀行由於吃緊的資金壓力變相地通過發售銀行理財産品來攬儲的窘境。

  理財産品投資期限越來越短。2011年銀行理財産品的平均期限為0.33年,同比縮短0.05年。表面上看,理財産品的短期化趨勢得以延續。然而,值得關注的是,2011年第四季度銀監會叫停1個月以內的短期銀行理財産品,一定程度上導致理財産品的平均委託期限出現延長趨勢,而週期滾動的開放式理財産品逐漸取代以往短期理財産品的功能。從理財産品期限分佈來看,短期理財産品依然為市場主流。3個月(含)以內理財産品的佔比達66%,較2010年上升6.3%。近九成理財産品的投資期限均不超過半年。

  2011年,通貨膨脹成為新興經濟體面臨的最大風險。負利率時代,如何選擇投資産品以抵禦通脹對個人財富的侵蝕成為投資者關注的問題。目前,中國尚未推行通脹保護債券,且金融衍生品市場尚不太發達,通脹理財上升為現階段居民財富管理中的難點和熱點。於是,中國商業銀行和信託公司都瞄準通脹理財産品。4月,建設銀行推出“‘乾元—特享型(跑贏CPI)’2011年第1期網銀專享理財産品”,預期最高收益率與CPI掛鉤。這是繼2006年北京銀行率先推出掛鉤CPI的理財産品以來,通脹理財産品在中國銀行理財市場中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藍皮書指出,通脹理財産品,一方面可以引導投資者合理投資,避免因投資者囤積、搶購、儲蓄搬家、資産炒作等行為刺激物價上漲,進一步推高通脹;另一方面可以滿足投資者在通脹背景下的理財需求,實現資産的保值增值,避免因投資者情緒波動而可能引發的不良社會問題。因此,鼓勵中國金融機構特別是商業銀行大力發展通脹掛鉤理財産品,成為管理通脹風險的最簡便且行之有效的方法。

  不過,情況或許會發生轉變。2012年保增長的壓力可能會超過抗通脹的壓力。藍皮書預測,貨幣政策主基調變化的可能性不大,但央行無疑會增加貨幣政策的靈活性。這不僅會增加市場的資金供應,也會相應地降低銀行間的拆放利率。商業銀行對理財産品的依賴程度將有所減弱,“高息攬儲”的被動局面也將會有所緩解。理財産品的數量隨之會有所下降,但降幅有限。

  藍皮書指出,2011年銀行理財市場,繁榮的背後隱藏了諸多問題:運用銀行理財開展委託貸款,提高理財收益進行惡性競爭以及購買他行或本行理財産品逃避監管指標等。理財市場違規問題愈演愈烈,監管部門屢出重拳對銀行理財市場進行規範治理。2011年銀行理財市場的監管重點主要集中在理財業務規範、理財産品風險控制、理財産品合規銷售等方面。

  2011年10月9日,中國銀監會印發《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主要從三個方面規範理財市場:一是要求商業銀行必須在理財産品銷售文件中製作專頁風險揭示書。二是要求商業銀行必須在理財産品銷售文件中製作專頁客戶權益須知,內容至少應包括辦理理財産品的業務流程、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流程、商業銀行進行資訊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頻率等內容。三是要求商業銀行按規定對理財産品進行風險評級,對客戶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此外,《辦法》明確禁止銀行理財産品變相高息攬儲:商業銀行不得將理財産品作為存款進行宣傳銷售,不得違反國家利率管理政策變相高息攬儲;商業銀行不得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於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商業銀行從事理財産品銷售活動,不得通過銷售或購買理財産品方式調節監管指標,進行監管套利。

  藍皮書預計,對理財産品的監管力度將繼續加大,2012年將會有更多針對理財産品市場的法律法規出臺。中國商業銀行理財産品計入表外業務,不在存款準備金政策管理範圍之內,商業銀行大量發售理財産品導致存款數量劇減,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央行貨幣政策工具的效果。去年11月17日,央行發佈的《第三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表示,表外理財産品具有一定的存款替代特徵,已成為商業銀行爭奪客戶資金資源的重要方式。這表明,央行已經關注商業銀行理財産品的走向問題。

  藍皮書建議建立、健全第三方評級、評價機制,為市場提供揭示、分析、比較各種類型産品、各種理財機構資訊的準公共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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