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人壽罰單不斷 客戶投訴連連員工要求“退保”

2012-04-06 08:59     來源:中國經濟網     編輯:范樂

  編者按:2011年的生命人壽風光無限。2011年10月10日,該公司年度保費收入突破200億元,同比增長超過83%,增速位列前十大壽險公司之首。然而,進入2012年,生命人壽保費收入出現了增速下滑的勢頭,1月份,生命人壽保費收入僅增7.39%,而國壽、平安、新華則同比增11.91%、16.46%、19.56%。2月份,生命人壽保費增速下滑至-1.15%,平安、新華則實現同比增長12.16%、17.49%。中國經濟網發現,回顧生命人壽2011年表現,銷售誤導和違規現象不勝枚舉,不止客戶投訴連連,對其員工也沒有"手下留情",其員工要求"自保件"退保,卻遭生命人壽強迫離職。試想,一家頻繁違規、客戶投訴不斷的保險公司,又如何能可持續地高速發展下去呢?

  對外:銷售誤導

  案例1

  2011年11月9日投資者報報道,在譚小姐的案例中,生命人壽違反了多項的法規。譬如,譚小姐稱,保險經紀人並沒有告知,到期沒有發生意外的話,保戶只能拿到5萬元本金,外加一些不保本的紅利。譚小姐耿耿於懷的還有保險經紀人沒有詳解基本保險金額和當年度保險金額的差別,這讓她産生了很大的誤解。

  生命人壽的保險經紀人還違反了一條規定:投保人填寫客戶資料等資訊,只能由銷售人員指導進行填寫,不能由其代填。譚小姐的老公沒有簽名,而保單上卻有他老公的名字,存在保險經紀人代簽的可能性。譚小姐丈夫已經將五六個簽名傳真給生命人壽,公司的答覆是簽名似乎不一樣,但沒有給出定論。

  案例2

  今年1月,吳女士在銀行儲蓄業務時,一位理財經理鐘某(女)向她推薦了一款“理財産品”。在理財經理信誓旦旦的保證絕非保險産品後,吳女士以兒子的名義辦理理財産品。幾天后吳女士接到了生命人壽保險公司打來的回訪電話,工作人員直接向吳女士表示:“投保的保險産品相當於定期儲蓄,收益很高,沒有任何風險!”但生命人壽的工作人員未明確向吳女士確認其已經知悉退保可能産生損失、未按規定向投保人確認其已經知悉保險責任等相關事項、未説明投保有10天的猶豫期等事實。

  直到2月初,吳女士拿到合同,才發現22萬變成了兩份生命人壽的保單。吳女士隨後致電生命人壽要求全額退保,被告知不可能,現在退保按照保險合同將會損失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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