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消費者存單變保單,還是被投連險分紅的噱頭所誤導,壽險銷售誤導都成為老百姓深惡痛絕的現象。治理銷售誤導也成為今年保險監管的三項重點工作之一。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日前表示,銷售誤導等問題可能動搖行業持續快速發展的根基,治理銷售誤導成為防範行業風險的第一道防線。
“存單變保單”成銷售誤導關鍵字眼
在日常生活中,存單變保單成為經常發生的銷售誤導情況之一,而老年人則成為銷售誤導的重點對象。主要原因在於銀保業務員片面誇大分紅型保險産品的收益水準,而不講明退保費用、現金價值和費用扣除等關鍵要素。
“現在銀行存款利息很低,我們有一款産品,和存款沒啥區別,而且利息更高。”上海某中學的一位退休的高級教師劉老師去年到銀行存款時,被工作人員“善意”地提醒:在如今負利率的情況下,存款顯然是不合算的。
起初劉老師並不以為意,直到當兒子劉某看到了那份保單之後,才發現自己被“忽悠”了。這款産品如果是放在20年的時間裏來看,的確是和存款沒什麼分別,而且可能收益更高,但如果想提前支取,那損失可就大了,因為保險産品提前支取只能獲得現金價值。顯然這份保單和工作人員所説的存款功能無法劃等號。
“維權”之路並不平坦,銀行和保險公司互相推諉扯皮,不肯承認這一事實。“我父母也算是高級知識分子,尚且如此,更何況一些普通的老年人。”劉先生表示,根據其了解的情況,這種銷售誤導現象主要發生在居民小區附近的銀行網點中,目標主要是中老年人,而相對應以年輕人為主的商務區附近的銀行網點這類情況就比較少。
其實,諸如此類“存單”變“保單”的銷售誤導案例在市民的日常生活中並不罕見。在保險公司與保險消費者“誤會”越來越多的背景下,銷售誤導一直以來成為保險行業的頑疾,這不僅對消費者造成傷害,也讓保險行業社會形象大打折扣。
存單保單為何屢屢“隨心變”?
存單保單為何能屢屢“隨心變”?業內人士認為,這既有消費者認知能力上的差異,也存在保險行業內不規範的因素。
復旦大學保險系主任徐文虎教授表示,一般“存款變保單”主要發生在銀保渠道,受害者主要集中在中老年人,因為消費者對銀行的盲目信任。此外,老人在風險的識別能力方面也往往較弱。
“消費者總是希望自己的財産能夠不斷增值,在誘惑面前往往容易忽略高風險。”一位保險業內人士則認為,消費者聽到虛高的收益率就衝動的心理往往被銷售人員所利用。
不過,保險業務人員素質不高也是誤導長期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業內人士指出,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在銷售過程片面誇大産品的收益率,並承諾保證本金,卻未提示風險,特別是退保風險。
例如,某款包括固定收益+分紅收益的保險産品被吹得天花亂墜,但仔細看保單明細才發現,高收益率的保險産品其實都是存續5年或10年的總收益率,所謂的收益主要是分紅,但是在如今這樣的市場形勢下,很難保證到期後能否取得産品承諾的收益,風險要遠高於普通理財産品。
此外,銀保渠道是保險公司銷售的重要渠道之一,而在銀行和保險公司的這項合作中,銀行尤其是大銀行處於強勢地位,導致保險公司成本抬升。
“其實羊毛出在羊身上,産品銷售只有到了一定的規模,中間的費用成本才能打平,那就不排除少數管理不嚴格的保險公司個別銷售人員進行銷售誤導。”一位監管人士表示。
多渠道保障儲蓄理財安全
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在儲蓄過程中要“堅定立場”“擦亮雙眼”,防止被忽悠。降低誤導銷售除了要加強消費者教育之外,還要加強對保險公司從業人員的監管和保險行業的自律。
上海市保險同業公會副秘書長顧孝樂表示,保險公司在産品設計上應該回歸保險的本源,更多強調保險的保障功能,而不是投資功能。老百姓在理財時也應關注自己到底需要的是保障還是投資。
徐文虎教授認為,保險行業還應提升保險代理人的專業素質和個人的職業道德,降低銷售誤導的動因是減少銷售誤導的一個關鍵因素。從消費者個人來説,應擦亮雙眼,提高識別能力,而在遭到誤導時也要注意保留證據維護自身權益。
一位監管人士表示,對於消費者的投訴,監管部門一般會第一時間向雙方取證,而刻意的銷售誤導往往難以取證,因此消費者自身應注意留存證據。
針對治理壽險“銷售誤導”,上海保監局前不久剛剛宣佈將“多管齊下”圍堵行業“害群之馬”,一是要求行業加強壽險窗口服務的規範性和標準化;二是建立消費者風險承受能力測試製度,對60歲以上人員強制實行風險壓力測試,增強銷售的合理性;三是繼續完善保險行銷員分級分類考試培訓制度;四是建立銷售誤導責任追究機制,實行新型壽險産品的銷售猶豫期以及電話回訪制度,及時糾錯銷售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