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從中央到監管機構,鼓勵加大對小微企業金融扶持的政策密集出臺。頻頻送暖的政策“春風”,預示著2012年銀行業金融機構將對小微信貸發起新一輪“衝鋒”。
金融扶持政策密集出臺
2011年10月溫家寶總理親赴浙江調研中小企業債務危機,“小微企業”無疑成為去年的經濟熱詞之一。從中央到監管機構,2012年都將金融支援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發展擺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
在2011年信貸規模緊張的形勢下,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的融資困境凸顯。溫家寶總理10月12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支援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金融、財稅政策措施。會議研究確定了金融支援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六項政策措施: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清理糾正金融服務不合理收費,切實降低企業融資的實際成本;拓寬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渠道;細化對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差異化監管政策;促進小金融機構改革與發展;在規範管理、防範風險的基礎上促進民間借貸健康發展。
之後,銀監會印發了《關於支援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補充通知》。《補充通知》在前期出臺的《關於支援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基礎上,提出更為具體的差別化監管和激勵政策。主要內容包括:進一步明確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的工作目標,要求商業銀行努力實現小型微型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高於上年同期水準,並重點加大對單戶授信總額500萬元(含)以下小型微型企業的信貸支援;進一步細化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的準入標準;進一步明確了商業銀行發行小型微型企業專項金融債的條件;明確小型微型企業貸款風險權重的計算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