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願意掏錢購買理財險的市民,多被可能派發的保險紅利打動。近日,多家保險公司開始給客戶派發紅利通知書,消費者有驚有喜。分紅金額不確定,甚至可能為零的事實卻為許多人忽視。正如股市有風險,入市須謹慎一樣,當保險掛鉤投資,要想保障和理財兼得,顯然需投資者甄選一番。
近日有媒體報道了某消費者王小姐2008年花1萬元購買的分紅險,首次分紅的紅利25.1元僅夠買一塊排骨,遠低於彼時的同期銀行定存利率。王小姐顯然對分紅險的分紅功能大失所望。
對比 保費越多分紅卻越少?
同樣購買了分紅險的陽小姐的待遇卻與王小姐迥異。去年陽小姐購買了一家保險公司的一款分紅險,保額10萬元,保費為7810元/年,共交10年。前不久她收到紅利通知書,稱其保額分紅為1200元,對應的現金價值為758.28元。這一“紅包”相比每年交1萬元保費,卻只得到25.1元紅利的王小姐顯然給力多了。
兩者粗略對比,保費交得更少的陽小姐收到的紅利竟然是王小姐的30倍。緣何會有如此大的差異呢?記者了解到,分紅險的收益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保底收益(即固定返還部分),另一個是分紅收益。根據保監會規定,每一會計年度,保險公司必須將不低於當年全部可分配盈餘的70%分配給保單持有人。但紅利的分配又因公司而異。保單的紅利分配不僅要看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同時也會結合保單對保險公司可分配盈餘的貢獻大小。因此,陽小姐和王小姐的分紅差異並不能如此簡單類比。
分析保險差異大 紅利難比較
通常説來,分紅險分為投資和保障兩類,投資型分紅險的保障功能相對較弱,多數只提供人身死亡或者全殘保障,不能附加各種健康險或重大疾病保障;保障型分紅險産品與傳統保險産品功能一致,側重給予投保人提供災害保障,分紅只是附帶功能。
有業內人士指出,正如甲之熊掌乙之砒霜,可能A保險的分紅少,但保障功能強;B分紅多,但可能只保公共交通意外。除開保險公司的投資和管理實力,投資者購買的險種、保費、保額、投保年齡、交費方式、保單年度、現金價值等綜合因素都將對分紅有影響。換言之,保險産品區別於基金、股票及理財産品之處在於,投保人個體差異較大,紅利比較無從談起。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産品時,只需比較年化收益率和期限,而不同保險産品的差異性顯然增加了人們篩選保險産品的難度。“霧裏看花”也就不難理解。
提示 宜先厘清保障責任
一般而言,個險渠道的分紅險保障功能較強,通常主險為壽險、養老險、教育金等,可附加重疾、住院醫療、意外等保障。而在銀行代理渠道購買的分紅險多為投資型分紅險,保障功能較弱。
記者比較了多家銀行網點的銀保産品,提供的保障多為意外導致的身故、殘疾等保障責任。部分分紅險甚至僅提供公共交通意外責任,保障責任無疑更狹窄。但也有部分保險公司提供了注重保障的附加險,如新華紅雙喜就可以附加19種重大疾病,陽光十年可額外附加重疾和住院醫療險。
建議 強調分紅別忽略保障
新華保險湖南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個險渠道通常是以保額定保費,而銀保渠道多為保費定保額。以她自己購買的兩款分紅險為例,銀保渠道的紅雙喜金錢櫃保費為10000元,保額為102350元,個險購買的吉星高照保費為2300元,保額為50000元。“在銀行買保險的客戶通常一筆閒錢,可能恰好是到期的存款,這樣投保也更方便。”
值得一提的是,過度強調分紅收益,會讓人忽視保險最本質的保障功能。因此,最好不要簡單地把分紅險當做投資産品。而且,即便分紅讓你失望,但如果保障功能強,退保未必明智。
記者手記
選保險要拿出選股的勁
既能保障,又能理財,這是投資型保險相比傳統型保險的優越之處。2006年、2007年投連險大行其道讓很多投資者蜂擁而至,但隨之而來的卻是股市由牛轉熊,股市、基金一瀉千里,與股市掛鉤的保險自然難以獨善其身。股市的調整讓投連險至今未恢複元氣,分紅險受惠于穩健的理財心理和新會計準則坐大,至今這種格局仍未發生改變。在投資型保險中,分紅險一險獨大。但尷尬的是,部分分紅險穩健有餘,理財功能卻未能讓投資者滿意。這才出現部分保單分紅很“雞肋”從而連累保險遭受“千夫指”。
經常有保險業內人士對記者發出類似的肺腑之言:“很多人炒股、買基金虧得一塌糊塗都無怨無悔,但如果買保險賺少了就開罵。”和積極入市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很多人買保險是被推銷的。由於炒股、買基是自己選擇的,通常投資者“願賭服輸”。但沒想到,即便是保險,只要與股市掛鉤,就有風險。與基金一樣,遇上了好年景,保險公司可能很大方;但相反,即便是保險也不“保險”。因此,如果投資者想購買更加合適的保險,不妨拿出選股選基的勁,仔細甄選。(記者 肖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