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提醒:購買車險後保險公司有 “五個不賠”

2009-11-26 09:56     來源:新華網     編輯:胡珊珊

新華網重慶11月25日專電(記者程正軍)歲末年初,一般是車輛保險續保的高峰期。一些車主認為只要購買了車險,所有的事故損失都由保險公司賠償。對此,重慶保險專家提醒,車主購買保險後發生事故或出現損失,保險公司在以下五種情況下不負責賠償。

其一,發動機進水後再啟動造成損壞,保險公司不賠。重慶保險專家説,車輛行駛到水深處,發動機熄火後,如果司機強行打火造成損壞,屬於操作不當,其損失不在保險公司賠償範圍之內。

其二,加裝設備出現損失,保險公司不賠。現在,很多車主購買新車後會加裝音響、冰箱等設備,但是這些新增設備出現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為此,車主可以為這些新增設備投保新增設備損失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改裝車後留下安全隱患,車主事先沒有通知保險公司,發生事故車主還是不能得到賠償。

其三,車上部分零件被盜,保險公司不賠。車主在購買保險時,保險公司通常會規定“非全車遭盜搶,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被損壞”為除外責任。因此,車主可以為車輛安裝必要的防盜裝置,最好把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

其四,發生事故後車主放棄追償權,保險公司不賠。車輛出險後,如果責任在別人,車主不能因嫌麻煩而放棄追償權,因為這等於車主同時放棄了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的權利。因此,車輛出險後且責任在對方,車主一定要先找對方索賠;索賠未果,再找保險公司,並將追償權移交給保險公司。

其五,維修期間車輛出現損失,保險公司不賠。如果車輛在維修期間發生碰撞、被盜等損失,保險公司不會賠償,因為修理廠有責任妥善保管維修車輛。此外,車主需要注意,保險車輛在競賽、測試期間出現損失,保險公司也不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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