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污險:山西兩年保額16億

2013-07-18 09:08     來源:證券日報     編輯:林天泉

  “隨著強制試點範圍的進一步擴大,具體項目的逐步跟進,環境污染責任險的業務量將有顯著增長。”平安財險北分核保經理齊欣表示。

  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由於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下稱“環污險”)具有攻關週期長、經營見效慢、缺乏立法支援等特點,很多保險公司對這一險種不大“感冒”,該險種的業務增速也如蝸牛般慢吞吞。然而,在環污險強制試點制度的推動之下,蝸牛正在變身脫兔。而在強制試點過程中,不少地方引入了保險經紀公司,同時推行統保模式。

  提速——

  118.74%的同比增速

  不斷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讓人痛心。

  7月6日,廣西賀江上游發生鉈、鎘污染事件,因出現大量死魚才發現水質異常。8日,廣西賀州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稱,賀江水污染事件主要肇事企業是賀州市匯威選礦廠。該生産企業及其責任人涉嫌污染環境罪,公安機關已經對該案立案偵查,犯罪嫌疑人被刑拘,企業廠房及生産設備也已被查封。

  如果有環污險作為保障,那麼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受損居民的利益或將得到更好保障。正是出於這樣的目的,環境保護部和保監會力推該險種強制實施,目前已在全國廣泛鋪開試點,部分省份的試點正在提速。

  山西省保監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景晉生日前在該局舉辦的責任保險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山西責任保險發展迅速,今年1-4月,除交強險和商業車險三責險之外的山西全省責任保險業務規模同比增長64.69%,增速全國第一。其中,環污險同比增長118.74%。

  據山西省環境保護廳政策法規處處長楊文珠介紹,經過近兩年的環污險試點,保險公司共為山西197家企業承擔了16.29億元的環境污染責任風險,併為21起責任事故賠款618.77萬元。

  此外,江西保監局與江西省環保廳也于近日聯合印發《江西省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參加試點的保險公司和保險經紀公司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組成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共保體。同時,環保部門將開展摸底排查,按照試點範圍,對全省涉重金屬企業進行全面排查,確定試點企業名單,搭建保險企業與試點單位溝通協調的平臺。

  事實上,山西、江西的環污險推進情況僅是國內約20個省(區、市)的典型代表。

  2009年以來,四川省等省(區、市)就陸續開始進行環污險試點。不過,在其不具有強制屬性前,推進效果並不是很理想,保險業務增速也有些慢吞吞。

  “從企業的角度看,部分企業不願承擔保費負擔;部分企業存在僥倖心理,認為只要自己小心,就不會發生環境污染事故;還有的企業儘管發生了類似事故,但並未因此受到重罰或支付高額賠償,也缺乏投保積極性。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投保企業少,加上風險聚集程度高的地區推動力度大、投保企業多,這就使得保險的大數法則難以生效,並且風險不均衡,一旦發生賠付,保險公司必須承受重壓。”齊欣認為,在雙方的積極性都不太高的情況下,業務發展速度自然會受到影響。

  不過,隨著“強制”二字首次出現在今年1月21日環境保護部和保監會聯合發佈的《關於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環污險的性質正在發生轉變,上述問題也逐步得到化解,環污險業務的大提速成為必然。

  上述《指導意見》發佈後,陜西、山西、安徽、河北、遼寧、新疆等諸多省(區、市)紛紛積極跟進。“截止到目前,已有近20個省市參與試點。尚未試點的主要是高危、高污行業相對較少的地區。”齊欣介紹説。例如,北京市目前尚未試點強制環污險。不過,平安産險北京分公司在北京地區也有環污險的承保業務,投保企業主要是平安産險的優質客戶,風險意識相對較高,在運作模式上,平安産險採取了搭載其他險種的所有銷售模式。

  “儘管目前全國還有十來個省市尚未實行強制環污險統保,但從發展趨勢上看,該險種在全國推廣將是大勢所趨。”齊欣表示。投保範圍的擴大也能使風險得到更有效的分散,利於該險種業務的發展。

  模式——

  更多地方選擇統保

  強制試點環污險不僅使其發展速度得以提升,而且也給環污險的運作模式帶來了改變,統保模式正成為各地發展環污險的主要模式。

  據了解,在進行強制試點前,保險公司發展環污險業務大多采取純市場化的運作方式。投保企業可以自主選擇保險公司,同時,保險公司也將根據企業的風險勘查情況決定是否承保。

  而在強制試點過程中,很多省(區、市)都將涉重金屬行業、石油及危險化學品生産運輸企業等納入了試點範圍,確定了企業名單,並且根據環污險一旦發生污染事故,將産生大額賠付的特點,不少地方引入了保險經紀公司,同時推行統保模式。一旦參保和承保對象確定,無論是投保企業還是保險公司,都沒有選擇權,企業必須投保,保險公司也不能拒保。

  例如,陜西就由金晟保險經紀公司承擔保險經紀服務,人保財險、平安財險、大地財險和永安財險4家保險公司組成共保體進行承保。

  “經紀公司參與保險項目利於投保人和保險人進行溝通,並且採取統保模式能做到‘保、調、賠、防’四位一體。”齊欣表示。以“防”為例,在統保模式下,共保體中的各保險公司可以抽調專業人才組成專業服務小組,集中對投保企業進行安全培訓,不僅保障服務品質,同時提高服務效率,更好地發揮保險在防災減損方面的作用。

  不過,業內人士同時指出,由於環污險的投保企業大多屬於高危、高污行業,企業的安全意識,管理的規範程度對最終的出險情況都有很大影響。在統保模式下,保險公司對投保企業不能拒保。在這種情況下,要更好地發揮保險的作用,降低出險率,就必須採取更有效措施,提升企業的安全意識,減小風險發生幾率。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環污險針對的環境事故是針對意外事故造成的環境污染,而非經常性的排污行為導致的漸進性污染。因此,儘管各地正加速推進環污險工作,但這並不意味著有了環污險,環境便無憂。

  要在發展的同時保護好環境,離不開三個方面的努力。離不開企業對重大環境風險環節的管理,消除風險隱患,做好應急預案;離不開保險公司對投保企業環境風險管理的指導和服務,定期對投保企業環境風險管理的總體狀況和重要環節開展梳理和檢查,搜尋環境風險和事故隱患,充分發揮保險的事前風險防範作用;也離不開監管部門對企業和保險公司的監督,必須將預防和責任落到實處,這樣才能更好地保護環境。( 冷翠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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