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將建金融監理平臺 陸銀獲准赴臺設點

2010-11-30 10:17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編輯:張蕾

  據臺灣媒體報道,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後,金融往來更加密切,雙方推動年底前建立兩岸銀行業共同監理平臺,而大陸商業銀行已獲准赴臺設立分支機構,並有望明年底之前申請在臺設立分行。

  臺灣“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與大陸銀監會主席劉明康達成共識,雙方將為年底前推動建立兩岸銀行業共同監理平臺而努力。

  雙方就共同關心的兩岸銀行在對岸申設據點的進度交換意見,並對共同監理問題取得共識,雙方同意推動建立共同監理平臺。臺灣“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表示,銀行業跨境設立據點,兩岸都很有經驗,如何訂定共同監理協議,也都有經驗。

  目前臺灣有7家銀行在大陸設立辦事處己達兩年以上,符合升格分行條件;陳裕璋透露,在與大陸協調溝通後,大陸銀監會已核準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彰化銀行及第一銀行在大陸籌設分行。

  另據報道,臺灣“金管會”宣佈通過“大陸地區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來臺設立代表人辦事處案”,核準中行、交行赴臺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從事聯絡臺灣銀行業及客戶、蒐集臺灣金融市場資訊等“非營業性活動”。這是大陸商業銀行首次赴臺設立分支機構。

  根據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及早收清單的相關規定,大陸銀行經許可在臺灣設立代表人辦事處且滿1年,即可申請在臺灣設立分行。這意味著若中行與交行在臺灣的分支機構于年底前成立,這兩家銀行有望在明年底之前申請在臺設立分行。

  長期以來,兩岸金融業的實質性合作明顯落後於貿易與投資交往,加快金融合作也一直是兩岸各界普遍關注的熱點話題。而隨著ECFA簽署和生效,兩岸金融業的互動交流以銀行業為突破口,正式邁出了實質性步伐。張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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