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國家層面審批投資有望減六成

2013-11-26 09:21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林天泉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連維良25日在吹風會上表示,發改委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要求,將率先轉變職能,尤其是要下放權力。發改委正在研究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按照新方案,國家層面直接核準企業投資的規模量、投資量將減少60%。具體到當前,發改委正在研究制定2014年經濟體制改革要點。

  連維良表示,發改委將率先做好與自身職能密切相關的重大改革“例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投資體制改革、價格體制改革、宏觀調控體系的加快完善”。今年以來,按照國務院的部署,發改委已經先後下放了44項行政審批事項,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力度,重點做好三個方面的工作。第一,進一步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凡是市場能夠調節的經濟活動,政府一律不再審批;凡是企業投資項目,除了關係國家安全、生態安全,涉及全國重大生産力佈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項目外,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確需保留的審批項目中,凡是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由地方管理更為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一律交由地方和基層管理。第二,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簡化手續,優化程式,線上運作,限時辦結。第三,進一步加強監管,進一步規範準入標準。

  在價格改革方面,連維良表示,發改委的措施可以用“減”、“建”、“保”三個字來概括。所謂“減”,就是縮小政府定價的範圍。凡是能夠由市場決定價格的,都要由市場來決定,特別是要放開競爭性環節的價格。所謂“建”,就是對繼續由政府定價的項目,要完善公開透明的定價規則和定價機制,接受社會監督。建立社會救助、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幅度掛鉤的機制,不因為價格改革和價格上漲使得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水準受到影響。建立有利於節能減排、有利於生態文明建設、有利於經濟轉型升級的價格政策體系(下轉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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