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相關的第16份文件———《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正式出臺,文件共列出15條具體措施,其中不乏被銀行從業者叫好的亮點。
業內專家表示,《意見》在“銀十條”基礎上提出了15條具體措施,是銀監會落實和推進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差異化監管政策的又一重要舉措,體現了銀監會對金融支援小微企業的一貫重視。
2005年以來,中國銀監會每年都會出臺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相關的政策措施。日前,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相關的第16份文件———《關於深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出臺,文件共列出15條具體措施,其中不乏為銀行從業者叫好的亮點。
“《意見》在‘銀十條’基礎上提出了15條具體措施,是銀監會落實和推進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差異化監管政策的又一重要舉措,體現了銀監會對金融支援小微企業的一貫重視。”業內專家表示。
2011年6月,銀監會發佈的《關於支援商業銀行進一步改進小企業金融服務的通知》被業界稱為“銀十條”,“銀十條”支援商業銀行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同時在存貸比考核和不良率容忍度等方面均實行了“定向寬鬆”。
與“銀十條”相比,本次《意見》增加了不少新亮點。如《意見》明確,對於小微企業授信客戶數佔比與平均授信餘額佔比達到一定比例以上的商業銀行,可允許其一次同時籌建多家同城支行,且不受“每次批量申請的間隔期限不得少於半年”的限制。
《意見》還提出,在推進資産證券化業務試點工作中,優先選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成效顯著、風險管控水準較高的商業銀行,進一步拓寬小微企業貸款的資金來源。
在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方面,本次《意見》也給出了更為明確的建議:商業銀行根據小微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金融需求特點,由單純提供融資服務轉向提供集融資、結算、理財、諮詢等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創新小微企業貸款抵質押方式,研究發展網路融資平臺,拓寬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渠道。
2013年,《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新資本監管辦法下如何強化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正向激勵,本次《意見》亦做出明確規定。《意見》規定,在權重法下對符合“商業銀行對單家企業(或企業集團)的風險暴露不超過500萬元,且佔本行信用風險暴露總額的比例不高於0.5%”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適用75%的風險權重,在內部評級法下比照零售貸款適用優惠的資本監管要求。
“《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通過更為有力的正向激勵政策支援商業銀行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援力度,將有助於商業銀行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水準和能力,對促進小微企業可持續發展、推動産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轉型具有重要意義。”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以前的政策措施側重強調小微貸款,但事實上,對資金使用效率、行業研究、生存環境、綜合金融生態等很多問題都忽略了,此次監管當局提出向小微企業提供全面金融服務,改善小微企業生存環境,政策設計更加全面、科學。”一位業內專家告訴記者。
數據顯示,截至去年末,全國用於小微企業的貸款餘額已達14.77萬億元,全國已有超過100家商業銀行成立了小微企業專營機構,新設、改造小微企業特色支行的工作也在順利開展。
在服務模式方面,部分大中型銀行探索打造小微企業“信貸工廠”,實現了小微企業信貸業務的標準化、流程化、批量化操作;地方性商業銀行則按照“立足當地、立足基層、立足社區”的市場定位,努力為小微企業提供良好的貼身服務。
在産品創新方面,根據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短、小、頻、急”的特點,已逐步形成了一批特色産品,如商圈或産業鏈融資、智慧財産權抵質押融資、網路融資等。
接受記者採訪的多位專家均表示,總體來看,現有政策支援已收到較大成效,但從微觀現象和社會反映看,小微企業資金緊張和融資難的問題在個別地區仍較為突出,特別是在經濟增速面臨回調的大背景下,金融管理部門強化對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引導力度,意義更加重大。
“在每一輪經濟週期的下行階段,小微企業更易出現經營困難。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上升、市場需求下降、企業應收賬款和壞賬率的上升等,最後都會表現或歸結為企業的財務問題或資金問題,導致其融資需求上升。另外,在宏觀經濟環境偏緊時期,銀行對大項目、大企業的行為偏好會更嚴重,對小微企業形成更大的‘擠出’效應。”一位商業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在本次《意見》中,銀監會對進一步完善多層次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體系,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水準做出具體規定:引導大型銀行發揮網點、人力和技術優勢,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效率,切實踐行社會責任;引導中小銀行將改進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和戰略轉型相結合,科學調整信貸結構,重點支援小微企業和區域經濟發展。引導新型農村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對涉農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援力度。
此外,本次《意見》還提出,要以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拓寬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覆蓋面為工作目標,督促商業銀行單列年度小微企業信貸計劃,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支援力度。
有關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已有1100萬戶小微企業金融受益群體,到今年末,這一數字可能增至1200萬戶。
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還需要發揮各方力量,完善配套服務體系。
本次《意見》同時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外部生態環境。積極推動商業銀行加強與地方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爭取在財政補貼、稅收優惠、建立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不良貸款核銷等方面獲得更大支援;積極引導商業銀行在合理有效利用現有徵信系統的基礎上,加強其他相關資訊資源的蒐集,提高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質效。
“‘十二五’規劃為國家産業升級、結構調整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描繪了新的藍圖,也為小微企業發展提供了新的機遇。面對當前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勢,我們仍須集全社會力量從提高思想認識、加強財稅扶持、完善金融服務和健全配套措施四個層面繼續推動小微企業實現更好更快地發展。”銀監會主席助理閻慶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