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總體可控
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以及城投債券風險最近受到國內外的關注。如何看待政府的舉債行為和債務風險?過去5年政府性債務規模有多大?這些募集的資金主要用於哪些領域?如何更好地防範城投債券可能出現的風險?記者採訪了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金融司司長徐林。
近年城投債券主要用於市政基礎設施等領域
記者:城投債券作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公開發行的債券,這幾年發展比較快,有的媒體甚至用“井噴”來描述,您如何看待城投債券這幾年的發展和作用?
答:這幾年城投債券發行數量的確有所增加。
“十一五”期間,我委核準發行的企業債券累計為12970億元,其中城投債券共發行3475億元,佔比只有26.8%。城投債券的發行有比較嚴格的條件,除了要滿足《證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發債條件外,城投債券募集資金必須用於符合國家産業政策並經過合規審查的政府投資項目。
從已發行的城投債券用途看,主要用於城市給排水管網設施、道路、橋梁、燃氣、熱力、垃圾和污水處理等市政基礎設施、江河湖泊治理、保障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産業園區基礎設施、城市軌道交通、城市文化和體育設施、地震災後重建等領域。
這些項目建設,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城市設施改善、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等,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城投債券作為中國債券市場的“準市政債”,發行規模還會穩步擴大,一方面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更加規範透明的融資渠道,同時也為廣大機構投資者提供更好的固定收益類産品。
地方投融資平臺公司通過發行債券進行融資,符合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的要求。考慮到債券融資相對於銀行貸款在融資成本、融資期限以及流動性等方面的優勢,城投債券也適應了發行人和投資人的需要,這是這幾年城投債券發行規模不斷擴大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