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原總編輯胡舒立所創立的“財新傳媒”接手經營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主辦的《新世紀週刊》不及一週,風波即起。“新世紀週刊官方部落格”前晚發表博文,稱胡舒立入主《新世紀週刊》後,該雜誌原采編人員均被解約。財新傳媒則表示是因為試刊,所以沒把原團隊列入,仍然歡迎原團隊留下。但雜誌主辦方中改院與原團隊在一系列遺留問題上談判不成功,導致他們無法投入雜誌新一輪的采編工作。
導火索是1月4日出版(提前于去年12月31日面市)的最新一期《新世紀週刊》,上面原采編團隊21名成員的名字集體消失。這些采編人員認為,此舉標誌《新世紀週刊》社不安排任何工作崗位給他們,已經單方面解除了勞動合同。
財新傳媒新聞發言人張立暉對南都表示,此期《新世紀週刊》只是一期試刊,他們一直都歡迎《新世紀週刊》原采編團隊加盟財新傳媒,大門到現在都是敞開的,並希望主辦方與這些員工妥善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
新世紀週刊社法定代表人苗樹彬説,他並未解聘原采編隊伍,問題出在溝通上。
試刊倉促致原采編團隊消失?
《新世紀週刊》是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主管的一份週刊,但事實上每10天出版一期,即每月1日、11日、21日出刊。在去年12月29日宣佈胡舒立出任總編輯之時,2010年1月1日的《新世紀週刊》已經提前出版,照例是既往的風格,用新聞圖片去懷念既往的一年。
“新世紀週刊官方部落格”説,胡舒立入主該刊後,出現了一個奇異的景象:新舊《新世紀週刊》同亭售賣,出版日期分別為1月1日和1月4日。一些攤主也覺得這事很蹊蹺,一本週刊何以做到三天一期,而且版式和編輯隊伍突然改頭換面。
據財新傳媒一位資深記者透露,在此之前,與胡舒立一同從《財經》雜誌出走的近200人團隊中,不斷有人接到《財經》雜誌打來的電話,許以高薪,希望他們重回原單位。因為采編隊伍已將近2個月未正常發表報道,人心動蕩,故財新傳媒于去年12月25日臨時決定出一期試刊。1月4日出版的這期雜誌,封面報道為《通脹如虎》,實際上只印了1萬本左右。
所以,時隔僅3日,出了兩期《新世紀週刊》。
財新傳媒發言人張立暉説,因出版倉促,所以未把原采編人員的名單印上。接下來于11日正式出版的雜誌版權頁上,會有他們的名字。
財新傳媒真打算留人
封面為《通脹如虎》這期雜誌面市的前一天,即去年12月30日,財新傳媒開了一次會。“我們的領導説,《新世紀週刊》原采編隊伍可能全部來綜合新聞中心,要善待他們,能留下的儘量都留下。並告誡我們不要有優越感,要一視同仁。”財新傳媒一位記者稱。
至於這些人留下來後的待遇,“新世紀週刊官方部落格”稱,中改院和財新傳媒的合作協議中,關於原雜誌員工去向問題,約定了“雙向選擇”,原《新世紀週刊》員工如果有意進入新雜誌,必須在原來的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之後,再經過三個月的“雙向選擇”期,考核合格後才能正式被錄用。原有工作年限不計,工作崗位及職位重定,歡迎非財經記者轉行去做財經,其他的人則可以考慮網站。其中,享受“雙向選擇”條款的人員並不包含6名美編、圖編。
財新傳媒相關人員對南都説,他們的態度一直很明確,只要原采編隊伍願意加盟,就全盤接收,不會因為經營方變了,就違背《勞動合同法》將原有員工解聘。至於這些員工的所謂“試用期”,實際是新公司與老員工所簽的格式化合同中都會有的條款。即便真有因試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會按規定給予補償。至於原采編團隊是與財新集團重新簽約,還是續約,有待於雜誌主辦方與他們的協商結果;如果是續約,工齡等將延續既往。
原團隊與主辦方談判破裂
雙方的談判在12月31日這一天破裂。《新世紀週刊》原采編團隊和社法定代表人苗樹彬進行艱苦協商之時,《新世紀週刊》現任副總編輯楊大明和主編王爍亦曾到場,表示歡迎21人繼續在新世紀週刊工作。
“我們認為這事和財新傳媒説不著。”新世紀週刊原主筆湯涌對南都説,糾紛還得與新世紀週刊社法人代表談,而在談判協商完之前,他們無法投入工作。據介紹,與苗樹彬的談判時間長達14小時,原《新世紀週刊》團隊提出了支付拖欠工資、稿費、社保和支付補償金的一個補償方案,幾經反覆,苗樹彬最終拒絕在這一補償方案上面簽字。
“我們的一系列要求,都是依照《勞動合同法》而來,沒抱發一筆的心態。不知道苗樹彬為什麼拒絕簽字,他的態度我們一直沒摸明白。”湯涌説,問題可能處在支付補償金上,提出這項要求是因為他們在去年12月31日面市的《新世紀週刊》上被除名,當時簽訂的勞動合同還未到期。
至於他們所要求的補償金額,湯涌在與律師商議過之後表示,“那天的文件有過雙方保密協議的意思表示,不太好公佈全文。”
在接受南都採訪時,苗樹彬未具體回應談判爭議的細節,只表示原采編團隊願意走的可以走,會按法定標準補償,但是願意留下來的可以留下來,新世紀週刊社不會主動解約。他昨晚已和幾位原采編團隊領導通過電話,今日將就相關問題再做溝通。
《新世紀週刊》現任常務副主編張進説,雖然是這些員工與主辦方之間的糾葛,與財新傳媒無關,但仍希望這事能獲得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