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9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財政部門負責人張盛和今天(9日)説,每個部門轄下的公營事業單位肩負的政策任務不同,應更細緻處裏績效獎金問題,否則將面臨人才留用問題。
臺當局“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7日達成共識,公營事業單位(含“官股”銀行)有盈餘才可發放績效獎金,但不得超過1.2個月。
張盛和今天上午到“立法院”備詢,會前受訪表示,“行政院”昨天(8日)也發佈新聞稿表示,應用較精細的程式及方法來評估其表現與績效。畢竟一致性的改革有不公平的地方。
張盛和説,每個部門的公營事業單位肩負的政策任務都不同,有些要跟民間競爭、有些是獨佔,因此應該以更細緻的方法處裏。“財政部”轄下如臺灣銀行、土地銀行等要跟民間競爭,獎金待遇影響到的是人才問題,怕現有的人才留不住,新的人才不會來。
臺灣“央行”副總裁嚴宗大受訪僅表示,昨天“央行”、“行政院院長”的新聞稿已經表達大家對這個問題共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