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稅制改革已轉向:從“富商”到“富民”

2012-05-23 13:38     來源:東南網     編輯:范樂

  最近,證所稅(證券交易所得稅,也叫證券資本利得稅)議題在臺灣島內鬧得沸沸颺颺,這項拿富人開刀的稅種不僅遭到了富人反對,也遭到股市中的廣大散戶反對,這或許是本想以此推行社會公平正義、幫扶弱勢群體的馬英九最不想看到的結果。

  馬英九上任四年多來,他領導下的稅制改革正在發生明顯的轉向,從原本的極力吸引富人回流、營造良好投資環境,轉變為努力拿富人“開刀”、追求社會公平正義。

  關鍵詞:遺産及贈與稅

  糾正扁時代的“鎖島政策”,讓臺商“鮭魚返鄉”,激活臺灣經濟。

  新聞背景:

  2009年1月,臺“立法院”三讀通過“遺産及贈與稅法”修正案,遺贈稅由原來的多級稅率且最高稅率50%,調降為單一稅率10%;此外,免稅額大幅提高,遺産稅免稅額由779萬元(新台幣,下同)提高至120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由100萬元提高至220萬元。

  點評:

  時值馬英九第一任上任之初,雖然背負前任領導人積累下來的沉重的財政負債,馬英九仍然從調降遺贈稅切入,啟動稅制改革,該稅改不僅不能為財政收入“開源”,而且據臺灣“財政部”的估算,臺當局每年因此少入稅收一兩百億元。

  由此可見馬英九的良苦用心,當時歷經陳水扁執政八年的“鎖島政策”,島內資金外流,外面資金也繞道而走,特別是大量臺商大舉進入大陸,調降遺贈稅,最主要意圖是要讓海外臺商“鮭魚返鄉”,吸引海外臺資積極回流,激活臺灣經濟。

  關鍵詞:營利事業所得稅

  放水養魚,給企業寬鬆的投資環境,儘量少在民眾身上“拔毛”。

  新聞背景:

  2009年,臺“立法院”三讀通過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大陸稱企業所得稅率)由原來的最高稅率25%調降至20%,並採取單一稅率,同時將起徵額由5萬元提高至12萬元。2010年5月,營利事業所得稅又從20%調降至17%,且回溯從2010年起施行。

  與此同步調降的,還有臺灣民眾的個人所得稅。此前臺灣個人所得稅稅率包括6%、13%、21%、30%、40%等5個檔次,臺當局把前三個檔次的稅率均調低了1%,納稅起徵點也從41萬元調高到50萬元。

  點評:

  馬英九第一任上任之際,向社會宣示了“633”政策承諾,即他在任上要做到年均經濟增長6%,民眾每人平均收入達到3萬美元,失業率降到3%以下,不巧他遇上了全球金融風暴和歐債危機,結果是“633”基本跳票。

  當時馬英九為了努力實現“633”,重要策略是放水養魚,給企業寬鬆的投資環境,並儘量少在民眾身上“拔毛”,如今臺灣的稅收負擔率僅12%(指稅收佔GDP的比重)左右,在亞洲輕稅排行榜上排名數一數二。馬的想法是,暫時少收稅,等企業做大了,自然能收到更多的稅。

  關鍵詞:奢侈稅

  宣告“炫富式消費”是要付代價的!也是馬英九稅制改革轉向的標誌。

  新聞背景:

  2011年4月,臺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奢侈稅 (全稱是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對於300萬元以上特定高額消費貨物及非自用住宅2年內轉手都課奢侈稅。

  具體規定為,持有非自用住宅的房屋及其坐落基地、空地,如果未滿一年就轉讓,按照實價課稅15%,持有1到2年就轉讓者課稅10%。對於高額消費交通工具單價在300萬元以上者,消費傢具、皮草等單價在50萬元以上部分,以及會費在50萬元以上的部分課以10%的奢侈稅。

  點評:

  奢侈稅出籠,標誌著馬英九稅制改革的重要轉向,由“親商富商”變成“割肉”有錢人,此稅向有錢人宣告:炫富式消費是要付出代價的!

  奢侈稅的最重要目的在於打壓房價。臺灣房價從2003年以來持續攀升,2008年遇上全球金融風暴,房價歇了歇腳,可在臺當局量化寬鬆刺激下以及在兩岸和平紅利的預期下,房價很快又翻轉上躥,成為臺灣民眾的十大民怨之首。為了打房平民憤以及選戰拉選票的考量,馬英九祭出奢侈稅利器,這是他任上第一個加稅動作。

  繼奢侈稅之後,臺北又出臺了豪宅稅,對於每坪(相當於3.3平方米)單價百萬元以上,或者總價8000萬元以上的房子,加收豪宅稅。馬在第二任期,據傳也準備對房地産採取實價課稅辦法,改變目前由稅務部門遠低於市價的名義價格課稅做法,以此打擊房地産投資商。

  關鍵詞:證所稅

  讓富人“多得多交稅”,以縮減貧富差距,實現均富社會的目標。

  新聞背景:

  今年4月底,臺“行政院”通過證所稅徵收方案,5月初交付“立法院”審議,不料遭到藍營“立委”的阻攔,第一次被拒付審查,後來在馬英九親自干涉下,統一了自家“立委”思想,才通過了一讀程式,有待“財政委員會”二讀以及“院會”三讀通過。

  根據“行政院”版本的證所稅方案,個人如果在股市裏賺到400萬元,300萬元免稅以內,剩下的100萬元要扣稅15%至20%;可是如果只賺到380萬元,不用交稅,因為不到400萬元的扣稅基點。對於法人,申報門檻擬從200萬元降為50萬元,稅率從現行的10%上調為12%。

  點評:

  馬英九在連任勝選之後,就對外表示第二任有均富、創新、增加就業等四大施政目標,其中打造均富社會是首要目標,主要手段是多徵 “富人稅”,要讓富人 “多得多交稅”,以此縮減社會貧富差距,填補財政收入缺口。

  規劃中的“富人稅”包括證所稅、期所稅(期貨交易所得稅)、房地産實價課稅、暴利稅等,證所稅被列為第一個開徵稅種,被馬英九寄予厚望,交由作風強硬的“財政部長”劉憶如來主力推動。

  劉憶如母親郭婉容在二十幾年前,也是曾經的“財政部長”,在主張恢復徵收證所稅過程中丟了官職。劉憶如步母親後塵,力推證所稅,也遭來強大反撲聲浪。

  因為要復徵證所稅,臺股已從3月份8100多點高位,跌落到5月22日的7200多點,接下來證所稅還有二讀、三讀程式要走,這項原本只想拿股市一兩萬個富豪開刀的稅種,會不會再次引發臺股崩盤,重演二十幾年前的那一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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