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北代表處正式成立。
據了解,根據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相關規定,交通銀行設立臺北代表處的申請於9月23日獲得臺灣“金管會”批准,並在9月24日率先完成工商登記,成為首家在臺灣設立機構的大陸銀行。臺北代表處的設立是交通銀行進一步完善以“亞太為中心,歐美為兩翼”海外機構佈局的重要步驟。
根據兩岸監管規定,交通銀行臺北代表處主要從事金融市場調研、客戶聯絡等非經營性活動,並將在學習借鑒臺灣銀行産品和服務先進經驗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始建於1908年的交通銀行為中國第五大商業銀行,截至2010年三季度末,資産總額達人民幣38027億元;實現凈利潤人民幣295.37億元,同比增長28.23%;平均股東權益報酬率(年度化)20.78%,現已躋身世界財富500強。
近年來,交通銀行先後在中國香港、紐約、東京、新加坡、首爾、法蘭克福、中國澳門設立分行,並在倫敦、雪梨設立代表處。胡志明市分行等其他五家新設機構的籌建工作正在積極推進。(衛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