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幸媛:“江陳會”將先簽訂兩岸金融合作協議

2009-04-02 10:28     來源:中新網     編輯:李學斌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當局“陸委會主委”賴幸媛透露,兩岸第三次“江陳會”,雙方將先簽訂“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稍後再依此協議,由雙方主管機關洽談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三項監理備忘錄(MOU)。

  賴幸媛説,第三次“江陳會”預備性磋商,可望四月中在臺灣舉行。至於民眾關切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賴幸媛首度鬆口説,如果大陸同意在三次“江陳會”和臺灣初步交換意見,“陸委會”就會授權海基會與海協會對話。

  賴幸媛指出,金融合作是三次“江陳會”的主要議題之一,目前業務溝通相當順利。原先規劃金融相關議題,包括上述三個MOU,以及台幣兌換人民幣涉及的拋補與貨幣清算機制等,因為過於專業,技術層級高,加上不同産業有不同要求,雙方研議後,決定由兩會簽署整體性的金融合作協議,將MOU的共通部分、貨幣兌換與其他金融合作事項,都納入協議範圍。

  至於兩岸銀行什麼時候可以相互進入對方市場營業,“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説,在兩岸金融合作協議中會有原則性規範,但細節還是交由主管機關稍後協商。

  針對定期航班議題,賴幸媛表示,協商重點主要在空運航班正常化,並協商航班、航點的增加,全面提升航空運輸效率與服務品質。陸資來臺方面,她透露,大陸方面計劃組團來臺灣考察相關産業,尋找可以投資的項目。

  賴幸媛強調,ECFA必須先取得島內共識。雙方何時可以展開溝通,要看各自準備情況而定。

  為爭取中、南部民眾對兩岸協商,特別是簽署ECFA的認同,“陸委會”下周起,排定下鄉溝通行程,賴幸媛將直接和民眾座談,首場預定下週二在臺中逢甲大學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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