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經濟分析局近日透露,美國近期將調整GDP統計內容,從而成為全球首個採用新的GDP統計國際標準的國家之一。這次GDP統計調整的主要內容是,將研發支出納入GDP之中。目前,研發只是被算作一項經營成本,而不是最終産出。本次調整將導致美國1929年以來宏觀經濟歷史數據重新修訂。
研發支出更像是投資,而不是消費,主要是因為它在未來時期也會産生好處,而不僅僅産生當期好處。在某種程度上,研發的好處可由其所有者來分配,這使得研發支出具有經濟資産的屬性。長期以來,經濟學工作者力圖將研究開發視為創新、增長和經濟福利的源泉,並因此將研發驅動的經濟稱為技術驅動型經濟或“知識經濟”。美國經濟分析局一直致力於改進對經濟産出、價格和增長的測度。
然而,研究與開發支出是1993年國民核算體系(即SNA1993)的未決問題之一。該問題在聯合國統計委員會“1993SNA增補修訂問題清單”44項議題中位列第9號,屬於“非金融資産”類別。在1993年至2008年期間,聯合國統計委員會國民賬戶專家諮詢組對這些議題提出處理建議,其中39個議題的建議得到各方一致或接近一致的支援,但研究與開發支出等5項議題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聯合國專家組建議,將研究和開發記作資本形成,應根據預期研發在今後提供的經濟效益(包括政府在獲取研發後提供的公共服務)確定其價值。在原則上,未給研發所有者帶來經濟效益的研發不構成固定資産,應記作中間消耗。除非直接計算出研發的市場價值,否則可按包括失敗研發的成本在內的成本總額確定其價值。
絕大多數國家支援研發支出資本化的建議。但部分對該建議的一個或多個方面表示顧慮。比如,某些研發支出是難以區分的,因為其所有權無法確定,或者未來回報是否資本化尚難確定;相關會計數據和調查數據的處理存在執行難問題,需要提供詳細指南;在反映研發效益方面,研發支出並不是一個好指標,因為它需要確定服務壽命或研發資産的價格指數等實際問題。專家組因此提議,通過將研究和開發支出計作固定資本形成的原則,並鼓勵開展重點工作,以穩健和具有國際可比性的方式執行該原則。
美國在全球率先採納並踐行這一建議。美國經濟分析局已把研發支出納入2012年投入産出表和2013年國民收入與支出賬戶的核算與編制工作。美國經濟分析局將研發支出視為無形資産投資,引入國民收入與支出賬戶(NIPA)賬戶,需要克服如下系列挑戰。
第一,調整研發服務的進口和出口,扣除研發投資與軟體投資之間的重疊部分。
第二,按研發類別估計研發存量,這些類別包括基礎研究、應用研究以及新産品與過程開發,其中涉及各類研發的折舊率問題。這項工作優先展開。難點在於,研發具有公共産品性質,具有溢出潛力,導致研發資産私人租賃價值估計過程複雜化。經濟分析局正在對國內産業研發的私人與社會回報進行計量研究,以及美國海外研發的回報,社會回報估計過程將對外部性規模做出系列假設,可能帶來較多誤差。
第三,改進相應價格指數。為測度電腦産品的真實投資及其對真實産出的影響,經濟分析局同IBM聯合開發了經品質調整的價格指數,BLS將這種方法擴展應用到其他産品和服務上。經品質調整後的GDP將下降20%。這顯然有助於經濟分析局提高GDP和應用IT的服務業的真實産出的估計精度。
第四,改善調查數據。將研發投資過程中消耗的固定資本,比如設備和軟體使用,納入調查範圍;甄別研發融同研發活動實施者之間交易的屬性,這有助於分拆各部門的研發活動,包括國內外研發活動分拆。要增加研發數據的時間維度和地理維度。當前的研發調查多為年度調查,頻率不高,發佈滯後一至兩年,而GDP數據按季度發佈,滯後期僅1個月。因此,這需要找到一種方法,利用高頻數據估計季度研發投資數據。
美國現在僅測度研發的直接影響,即有研發活動的産業,其研發活動會對該産業産出和生産率産生的影響。比如,電腦行業的研發活動會增加本行業的産出,提高本行業的生産率。銀行業通過使用更有效的電腦,顯著改善其效率和産出,但這種效應尚未納入到當前的統計調整之中。
高強度的研發支出,無疑展示了美國在創新方面的強大實力。按美國經濟分析局的估計,2002年美國名義研發投資為2765億美元,在考慮其綜合産出效應後,相當於當年GDP(即研發強度)的2.6%。在1960年代,美國投資于太空相關技術,美國的研發強度上升,但1970年代下降,1980年代早期反彈上升,但在1990年代後期再次下降。
將研發視作商業投資,並納入美國GDP範圍之後,導致美國1959年至2002年的GDP水準平均提高2.6%;美國GDP在1959年至2002年平均增速提高至4.6%,其中1995年至2002年增長6.7%;美國2002年國內私人投資上升11%至1780億美元,儲蓄率從14%升至16%。
將研發投資納入GDP統計,儘管面臨著各種技術困難,但符合當代世界經濟由知識或創新主導增長的理念與實踐。在引領“知識或創新興國”的世界經濟潮流方面,美國的統計又一次走在了世界的前頭。
美國的上述實踐對中國的啟示如下。首先,中國倡行“科教興國”、“可持續發展”和“低碳經濟”等重大發展戰略,無疑是符合世界發展潮流的。這些戰略不僅要落實在具體的政策上,更要反映在統計監測中;其次,增長必須保證品質。資訊技術等研發對經濟增長的貢獻,不僅在於其數量擴張,更在於其自身品質和對其他行業品質的提升。新産品層出不窮,産品品質卻不升反降,這種數量擴張型增長不值得倡導,關鍵在於這種模式是不可持續的。
(作者為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全球宏觀經濟研究室副主任、研究員)
聯合國專家組建議,將研究和開發記作資本形成,應根據預期研發在今後提供的經濟效益確定其價值。
將研發投資納入GDP統計,儘管面臨著各種技術困難,但符合當代世界經濟由知識或創新主導增長的理念與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