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社會福利署將於7月5日向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傷殘津貼和高齡津貼受惠人發放一筆過的額外援助金/津貼。
綜援受助人及傷殘或高齡津貼受惠人獲發的一筆過額外援助金/津貼,金額分別相等於前者按其所屬綜援類別所領取的1個月標準金額,以及後者1個月的傷殘或高齡津貼。
社署發言人表示,這是財政司司長于2月23日發表財政預算案時所公佈的一系列紓困措施之一,以協助市民對抗通脹和物價上升對日常生活影響。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其後於6月10日通過撥款19.41億港元,以實施有關措施。
有關款項將以現行發放綜援或公共福利金的方式支付予受助人,領款人無須另行申請該筆額外援助金/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