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光大銀行選聘摩根大通為H股主承銷團成員一事,光大銀行相關負責人19日表示,光大銀行與摩根大通之間的業務屬於正常商業合作,是公開透明的,不存在所謂的利益輸送問題。
該負責人表示,H股上市是關乎光大銀行發展戰略的大事,對於選聘主承銷商,光大銀行十分慎重。在操作過程中,按照公開透明的原則採取公開選聘的方式,最後經過行長辦公會和董事會審議通過,從近20家應聘的國內外投行中選出摩根士丹利、UBS瑞銀、中金公司、中銀國際等9家投行作為H股上市主承銷團隊,其中包括摩根大通。當時之所以選擇摩根大通,一是認可它作為一家國際知名投行的專業能力,二是考慮到它具有深厚的商業銀行經營背景,有助於光大銀行提煉投資價值和業務亮點。作為上市公司,光大銀行始終恪守境內外監管規則,保護股東權益,高度透明化,杜絕暗箱操作。光大集團主要領導從未就摩根大通競聘之事打過任何招呼,歡迎社會各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