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多寶和廣藥的紛爭再起波瀾。記者昨日了解到,針對加多寶“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語,廣藥集團已向廣州中院提起訴中禁令申請,並將於本月6日聽證。這也是繼年初“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宣傳廣告語被禁後,加多寶廣告語再次遭遇廣藥的狙擊。加多寶方面稱,若廣告語被禁,或將給公司帶來超過十億元損失。
廣藥再訴加多寶涉虛假宣傳
昨日,廣藥集團相關負責人告訴商報記者,“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這則廣告因涉嫌虛假宣傳目前已在湖南、重慶和廣東三省立案,7月24日,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廣藥集團向廣州中院提出對加多寶廣告語的訴中禁令申請,目前廣州中院已經受理該案,並將在8月6日舉行聽證會。
該負責人表示,加多寶的各種虛假宣傳廣告對王老吉品牌價值進行惡意侵蝕和轉移,“對廣藥王老吉的經營造成了重大傷害,直接導致國有資産損失超過30億元。”
對此,加多寶公關部負責人昨日向商報記者證實,日前公司已經接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通知,廣藥已經在廣州中院提起了對加多寶廣告語的訴中禁令申請,要求法院不必經過審理率先裁定加多寶公司停止使用“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配方正宗,當然更多人喝,怕上火喝加多寶”等廣告語。
加多寶損失或超10億元
中投顧問食品行業研究員向健軍在接受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廣告對快消品行業尤其重要,廣告語一旦被禁,加多寶一方面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財力重新策劃新廣告;另一方面,新廣告語能否比肩現在的廣告的效應也是個未知數,因此加多寶後半年的銷量也就具有不確定性。
加多寶相關負責人向商報記者坦言,廣藥在年初提起的“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的訴中禁令申請中,廣藥僅僅提供了500萬元的保證金,但是裁定結果卻導致加多寶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0億元。“這些損失中包括全國各地投放的硬廣、終端店招和其他宣傳物料的費用,還不包括為此導致的商譽損失。”
該負責人表示,廣藥此次訴中禁令申請的擔保金還是500萬元左右,加多寶將可能再次因為廣藥的較低額度的擔保導致超過10億元的經濟損失。廣藥方面也表示:“如果法院支援廣藥的申請,加多寶將面臨撤銷全國所有‘銷量説’廣告投放的結果,其為虛假宣傳付出的直接代價將超過10億元。”
爭議焦點
A 虛假宣傳還是真實銷量?
“廣藥認為‘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的廣告語是虛假、不實宣傳。”廣藥集團相關負責人表示,加多寶的數據來源於國家統計局中國行業企業資訊發佈中心的權威報告,但是今年4月,國家統計局統計資料管理中心的一份公開告知書顯示,《統計用産品分類目錄》沒有單設“涼茶”這一指標,也就意味著國家統計局沒有對涼茶品牌及銷量進行統計。
不過,加多寶堅稱,國家統計局下屬中國行業企業資訊發佈中心公佈的數據是權威數據,2012年7~12月,涼茶行業中加多寶紅罐涼茶佔到80%以上的份額。同時,全球權威調研機構尼爾森對罐裝涼茶飲料品類的統計數據也表明,在2012年7月~2013年6月間,加多寶紅罐的銷售額佔據整個涼茶行業的81.7%,“廣告語已是保守宣傳”。
“‘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廣告內容真實,形式合法,經得起公平正義的司法檢驗。”加多寶相關負責人説,加多寶的宣傳沒有任何虛假成分,也與其他生産經營者並無關係。
B 是否適合使用“訴中禁令”?
加多寶集團法律顧問姚嵐向商報記者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所謂的訴中禁令是指,僅在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難以彌補的損害的緊迫情況下,人民法院才有可能根據原告的申請,責令被告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的臨時行為保全措施。而加多寶的廣告語並沒造成緊迫情況。
不過清華大學經濟與法研究部主任楊鵬認為,訴中禁令並不適用於廣告宣傳領域,本次訴中禁令申請都嚴重背離事實,法院應該當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