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昨日發文稱,自9月1日其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服務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屆時服務貿易小額收付匯業務可在金融機構直接辦理,不再審核單證。
外管局表示,9月1日起,金融機構對單筆等值5萬美元以下的服務貿易收付匯業務原則上可不審核交易單證。境內機構和個人需留存每筆服務貿易外匯收支相關交易單證5年備查。
根據2012年數據統計結果,取消對單筆等值5萬美元(含)以下的企業服務貿易外匯收支業務的單證審核,按筆數計算,可覆蓋約88%的企業服務貿易交易,便利了我國絕大多數服務貿易企業。
此外,外管局還放寬境內機構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境外存放的條件,允許企業集團將服務貿易外匯收入集中境外存放。 (記者蘇曼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