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處處長蔡某公款開房170多次被查。
隨後,記者確認,蔡某因經濟問題被雙規。
蔡某,43歲,溫州市區人。他到底有沒有拿公款開房?昨天上午,鹿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昨天上午,被帶入法庭的蔡某,身穿黑白相間T恤、黑色長褲,面容憔悴、表情緊張,頭髮稀落,戴著一副眼鏡,很斯文。
今年3月,蔡某因生活作風問題、違反勞動紀律和個人銀行賬戶往來有異常等情況,被溫州市紀委通知談話。蔡某主動交代其受賄和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事實。
今年4月1日,蔡某退出全部違法所得。
後來,經過官方證實,蔡某並無用公款開房,但他的生活作風確實存有問題。
有知情人透露,一年開房百餘次是誇大其辭,2011年至2013年,蔡某用本人身份證開房記錄有80多次。
根據公訴人指控,2010年至今年間,蔡某利用擔任溫州市人社局醫療保險處處長的職務便利,在負責醫保定點機構及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行政審批過程中,讓8家單位成了溫州市醫保定點機構或溫州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作為回報,他收了一部iPhone4手機,及人民幣11.2萬元,以及溫州喜來登酒店的萬元儲值卡。
他正是用這張酒店儲值卡前往該酒店開房的,但與誰開房、開房的目的,庭審中並未涉及。
鹿城法院將擇日對該案件進行宣判。(本報通訊員 張銀燕 鹿軒 本報駐溫州記者 苗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