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利率市場化改革不能單兵突進

2013-07-22 09:28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林天泉

  央行決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管制,此舉被視為中國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重大舉措。

  毫無疑問,利率市場化改革是中國金融改革的核心和關鍵之舉,通過利率市場化改革,可以實現資金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一方面有利於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另一方面促進銀行間競爭。在當前結構調整和轉型的關鍵期,央行在金融改革特別是利率市場化改革方面提速,積極意義自不待言。

  然而,就中國金融改革的現狀而言,金融資源的錯配、資金價格的扭曲以及金融業壟斷導致的金融抑制和資金空轉等一系列的問題,是包括利率市場化改革等金融整體改革滯後所致。要改變銀行業的壟斷,實現資金價格的市場配置,確保資金流向實體經濟,必須全面推動金融改革。

  從實際情況看,關鍵的改革包括打破兩大行政管制:一是銀行業市場準入的管制,一是價格即利率管制。而這兩點改革必須同時推進,缺一不可。如果僅僅推動利率的市場化而不在市場準入的管制方面有重大突破,銀行業真正的壟斷局面其實很難打破。

  以這次全面放開貸款利率的管制為例。坦率而言,全面放開貸款利率並非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關鍵,各界公認,利率市場化的核心是放開存款利率的上限管制,這是核心的核心。央行也承認,放開存款利率管制是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中最為關鍵、風險最大的階段,因此提出“根據各項基礎條件的成熟程度分步實施、有序推進”。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存款利率市場化的改革必須要等到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完善、存款保險制度以及金融市場退出機制等配套機製成熟以後才推進。完全可以借鑒以前的經驗,通過逐步放開存款利率上限的上浮幅度,逐漸推進。但遺憾的是,這次利率市場化改革,並未在2012年6月對存款利率上限上浮1.1倍的基礎上更進一步。

  而存款利率管制、貸款利率放開的結果則很有可能適得其反:一方面,資金不但不會流向中小企業,反而是出現資金更多的流向大企業的馬太效應。在放開貸款利率管制之後,銀行將根據風險原則配置貸款資源,中小企業在與大企業的競爭中將很難拿到低價格的信貸資源,不但不能降低,反而會推高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同時,由於銀行嚴格的準入管制,以及嚴格的存款利率管制,銀行之間所謂的激烈競爭也是偽競爭,在銀行牌照屬於特許資源的情況下,銀行根本不會擔心經營不善導致關閉的問題。

  基於此,筆者認為,在我國金融改革關鍵時期,利率市場化絕對不能單兵突進。為了真正引入競爭機制,優化資源配置,保障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在全面放開貸款利率的同時,應該按照前不久國務院常務會議“金十條”的精神,加快推進民營銀行試點,加快小額貸款公司轉為銀行的推進工作,增加資金供給主體,真正打破銀行業的壟斷,通過設立一批專門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銀行,解決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

  同時,在存款利率市場化改革方面,不能一味強調“條件的成熟”。事實上,存款利率市場化實踐早已開始。6月“錢荒”事件引爆點的理財産品就是存款利率市場化的最經典實踐。真正的市場化,應該允許商業銀行有更大的議價權,同時放開民間借貸利率,競爭力強的銀行可以把存款利率適當上提,貸款利率自由下浮,縮小銀行利差,將一些經營不善的銀行淘汰出信貸市場。

  當然,包括利率市場化在內的中國金融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但一定要抓住最佳時間窗口,整體推進,各個突破。無論是民營銀行的行政準入,還是存款利率的市場化,對於中國金融業健康以及實體經濟而言,是更為重要和關鍵的改革,不僅繞不開,也是金融改革是否成功的標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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