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不知情險企裝糊塗 延誤險你知道嗎

2013-07-17 15:55     來源:天津日報     編輯:林天泉

  進入雨季後飛機晚點增加,飽受困擾的商旅人士劉先生打算購買航空延誤險,他諮詢保險公司客服時卻驚訝地發現,在國航購買機票時買了20元的中航三星人壽航空意外險,是贈送旅程延誤險的,每延誤4小時賠償300元,此時劉先生才恍然大悟,“從來沒人告訴過,大家都不知道索賠,保險公司就偷著數錢了。”

  記者在機場候機大廳詢問不少乘客,大家均表示並不知情:“可能嗎?還有這好事?要是真有以前就虧大了!”而根據中消協“航空服務調查報告”顯示,7成多消費者遇到過航班延誤,但僅有6.5%的消費者曾獲得過航班延誤損失賠償,在未得到賠償的消費者中,主動放棄索賠的佔大多數。

  ■賠償額度

  延誤4小時最少賠300元

  記者登錄東航、南航和國航的官方網站發現,通過三家航空公司預訂機票時,在20元的航空意外險中,均默認含有“航班延誤賠償條款”,航空公司為航班設投保選擇,均由不同保險公司承保,也就是説在航空公司官網投保已經內含“延誤險”。記者查閱資料發現,航意險在1989年誕生之初,僅負責因飛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的賠償,並不包括航班延誤條款,但是從2008年起,南航、東航、國航、春秋航空等聯合不同的保險公司推出了新版航意險,將航班延誤納入保障範圍。

  記者發現,航空公司官方網站購票通常只綁定一到兩個保險公司,而各保險公司賠償規則和額度不盡相同。以國航、南航、東航和深航這4家為例,20元購買的航意險均附加有航班延誤賠償條款,都以“延誤4小時”作為起賠點。東航延誤超4小時一律賠償600元,另外3家則是每延誤4小時賠300元,賠償額度遞增。此外,賠償上限並不相同,其中南航最高可達900元,其餘3家均為600元封頂。

  另外,記者還從本市多個機票代售點了解到,購買機票的渠道不同,航空意外險的承保保險公司不同,保險條款包含的內容也不同,這就導致某些航空意外險不包括延誤賠償條款。而在一些購票網站,航空意外險和航班延誤險作為附加項目單獨列出,訂票者自主選擇購買不同的航意險,但若需加設延誤險,則要多交20元單獨購買。此外,還有不少由保險公司單獨推出的航空意外險已含有航班延誤保障功能。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除一些航意險包含“延誤險”,不少境內外旅遊險種也包含航班延誤條款。登錄中民保險網搜索航班延誤險,在得到152個結果中,幾乎九成都是各保險公司推出的包含航班延誤條款的境內外旅遊、商旅或留學保險。其中銷量排在首位的美亞“樂悠遊”境外旅行保障計劃中就顯示有“若由於惡劣天氣、罷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導致飛機或輪船延誤,每延誤5小時可獲賠償300元”的條款。

  ■旅客質疑

  險企“不吱聲”悶聲發財

  記者登錄航空公司購票頁面發現,雖然都有文字對航意險予以説明,但有關理賠“航班延誤”的關鍵資訊,混雜在一大堆文字中,且未做明顯標示,這就很容易被購票旅客忽略。

  記者在機場綜合服務台發現,購買航空意外險時,銷售人員只提及人身傷害會賠付,但沒有特別提醒旅客航班延誤等也可享受賠償。對此,有不少旅客質疑,“航空公司和保險公司都不主動説,不就是在故意隱瞞客戶呢?”

  某知名險企不願透露姓名的保險精算師表示,保險公司服務的確有不到位之處,消費者很容易忽略網站上航意險也賠延誤的一行小字,另外就是理賠過程繁雜,通常需要旅客去機場拿書面延誤證明送到保險公司。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卻表達了無奈,“險企也有自己的無奈,20元的航空意外險,保險公司收到也就5元,大部分都被渠道瓜分了,更別提其中的延誤險了。”

  天津立德律師事務所許劍律師認為,保險公司應充分履行告知義務,比如通過醒目的字體以及口頭告知的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消費者也應該注意查看保險條款中“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部分,充分了解保障範圍以便維權。

  ■索賠維權

  主動申請還要交齊材料

  據了解,目前市場上有的保險公司將航班延誤保險單獨銷售,有的與仲介渠道將航班延誤保險與航意險組合銷售,也有對購買航意險的客戶贈送航班延誤保險。近期,北京保監局就提醒消費者,在購買航空意外險後應看清具體條款,對部分附加航班延誤保險的保障,一旦出現延誤應及時索賠。此外,理財師李冬梅也提醒消費者,夏季降雨天氣多航班延誤會多,旅客在無奈之餘,別忘了爭取屬於自己的利益。

  記者查閱保單發現,多數保險公司航空意外險的規定是,由於惡劣天氣、自然災害,機械故障,罷工、劫持,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流量控制等原因而導致被保險人原計劃搭乘的公共交通工具的延誤,均在賠償範圍。此外,如果是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延誤,旅客有權申請航空公司給予賠償,這與保險賠償並不衝突。

  保險公司客服人員還提醒消費者,旅客申請保險賠償時,應提交航班訂座及保險購買記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明、登机證或登機證明、銀行賬戶資訊等材料,並且需要主動申請,並非自動獲得賠償,如未能提供有關材料,導致保險人無法核實該申請人的真實性的,保險人對無法核實部分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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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誤時間判定

  保險公司對延誤時間規定是如下兩個時間中較長者:

  (1)自飛機原定出發時間起至飛機實際起飛時間,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出發時間為止。

  (2)自飛機原計劃到達目的地時間起至飛機實際到達目的地時間,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性交通工具到達目的地時間為止。

  即使旅客被航空公司“請”上飛機,關上艙門,但如果飛機一直不飛,那麼旅客也可以選擇將實際到達時間與原定到達時間之差作為延誤時間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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