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金融監管法案出臺內幕

2013-07-16 15:48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林天泉

  在金融危機暴露了美國金融體系的巨大系統性風險後,歷經坎坷出爐的《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于2010年7月最終由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成為法律,這是上世紀大蕭條以來美國國會出臺的最重要金融監管法案。

  美國重要的立法往往涉及民主、共和兩黨以及白宮及國會山之間的博弈較量,這部厚達1500頁的法案出臺背後更是有多方力量縱橫捭闔,絕非法案名稱上寫著的民主黨參議員克裏斯多弗多德和眾議員巴尼弗蘭克兩人可以畢其功於一役。與多德、弗蘭克兩人交往數十載的《華盛頓郵報》副總編羅伯特凱澤在新著《國會行動》中揭示了法案出臺背後鮮為人知的內幕。

  在三權分立的美國,每逢重大立法,國會和白宮之間既是一種合作,也是一種較量。奧巴馬陣營希望金融監管改革法案由白宮專家來起草,參議員出身的奧巴馬深悉,單個議員容易被局部利益綁架,而對整個金融監管體系進行全面改革的法案應由白宮來起草,從而擺脫部門利益的藩籬。弗蘭克對此並不反對,在2008年中問鼎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席位惜敗的多德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希望借助該法案來重獲影響力和所在選區的選民信任,因而他強調要保留參議院大幅改寫白宮草案的權利。儘管多德和弗蘭克的名字寫在該法案上,該法案的藍本其實是奧巴馬的經濟法律團隊以及外請專家在2009年6月提出的金融監管改革白皮書,多德和弗蘭克的幕僚、奧巴馬首席經濟學家薩默斯、時任財長的蓋特納都深度參與其中。

  美國重大立法需要妥協,《多德-弗蘭克法案》也是如此,妥協自然不會有完美的産物。“要協調535名議員的立場,要協調白宮的立場,要協調媒體、公眾和其他利益攸關方的立場,金融監管改革方案肯定不是完美的。”多德如是説。他拿該法案中限制金融機構開展自營業務的“沃爾克規則”舉例。美國的銀行機構過去一直以自身資金進行風險投資,但當投資出現惡化或者銀行倒閉時,就需要納稅人救助,“沃爾克規則”由前美聯儲主席沃爾克提出,旨在降低銀行機構的道德風險,是該法案中的核心內容。在最終的法案文本中,要求銀行在對衝基金、私募基金的資産持有比例不能超過3%。多德強調,3%這個數字並非憑空想像,沃爾克對這一數字並不滿意,很多強調禁止自營交易的議員也不滿意,但是銀行業在國會的代言議員提議把這個比例定在10%,3%是各方力量妥協的結果,也是該法案在參議院恰好可以打60票擦邊球通過的數字。儘管美林、貝爾斯登等投行在此輪金融危機中捅下大簍子,但是法案並未結束美國銀行業的混業經營局面,這也是美國銀行業強大遊説火力的結果。

  金融危機暴露出美國金融監管結構跟不上金融創新步伐的重大缺陷,但由於各方利益的掣肘因素,此輪金融監管改革並未對美國既有的監管格局做出大刀闊斧的改革。美國金融監管權力分散,容易導致監管鬆懈,在此輪立法之後,美國金融監管格局只進行了溫和的“兩增一減”。“兩增”是指:適當增加了美聯儲作為系統風險監管者的權力,但由於美聯儲在國會有很多共和黨的死敵,無法對美聯儲進行大膽賦權;以及奧巴馬陣營提議設立消費者金融保護局,來防範欺騙性房貸和信用卡隱性收費,此舉讓民主黨人士興奮,但卻被大銀行及其代言人視為眼中釘,該局也成為改革法案中最具爭議性的內容,共和黨一直利用參議院人事任命的否決權來阻止該局正常運轉,奧巴馬直到2012年初才利用國會休會期間突擊任命科德雷入主該局。“一減”是將1989年成立的美國儲蓄機構監管局併入財政部旗下的美國貨幣監理局,美國儲蓄機構監管局在上個世紀80年代的儲蓄危機後應運而生,但由於在次貸危機中監管房貸機構不力而在國會失去了盟友,最終被併入司職監管全國性銀行的貨幣監理局。         (蔣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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