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人身險電話銷售投訴一直是讓監管部門頭疼的問題。近日,北京市保監局發文直指電銷中所出現的銷售誤導、電話擾民等問題,並提醒消費者,電話投保人身保險時,應合理使用猶豫期等途徑保護自身權益。
對於那些選擇電話投保的消費者,北京市保監局提醒,首先要關注電話銷售號碼。據相關規定,各險企電話銷售業務必須使用統一專用號碼。消費者對電話銷售號碼有疑問時,可以拒絕與銷售人員通話,或保留相關電話號碼以便維權。
購買前,消費者要詳細了解産品關鍵資訊,包括保險責任、除外責任、退保損失和繳費方式等。投保完成後,消費者要注意核實保單內容。
值得一提的是,保險合同通常有“猶豫期”,即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合同後10天內,可將合同退還保險人並申請撤銷。消費者可充分利用保險合同猶豫期和公司售後回訪維護自身權益。根據監管規定,消費者在接受公司售後回訪時提出異議的,保險公司須採取相應措施予以解決。(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