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卡實名制:有法可依 卻沒強制

2013-05-31 15:38     來源:成都商報     編輯:林天泉

  家住大觀立交附近的侯先生以九五折的價格通過網路購買了面值為2.9萬的家樂福購物卡,結果在使用過程中,被商場方告知全部為“克隆卡”,卡和所購買的商品全部被扣,並引起了購物卡安全性的討論(成都商報近日報道)。昨日,家樂福府青店大宗團購部經理李悅收到侯先生所持購物卡確實是克隆卡的鑒定書等資料,並將其轉交給成華區公安分局府青路派出所,等待調查結果。

  為了購物卡安全,是否能執行購物卡實名登記?李悅説,由於目前購物卡“不記名、不挂失、無密碼”等特點明顯,成都市面上都是這類卡,如果家樂福擅自對購物卡加密或認證,那麼會失去競爭力。目前家樂福暫無改進購物卡的計劃。

  家樂福超市相關負責人還表示,個人購卡5萬元以內的,儘管規定要購卡人留存個人資訊,但因並非強制要求,在執行過程中基本上是由購卡人自己填寫,無法保證資訊的真實準確性。對於這種情況,在《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中有相關規定。

  那麼,相關管理部門有沒有對這些行為進行監管和處罰呢?對於這個問題,成都市商務局流通處副處長葉曉春前日表示:“目前整個成都範圍內開展預付卡業務的企業單位量很多,市商務局目前只對一些有規模的企業進行了備案。各區縣正在對轄區內開展預付卡業務的中小企業單位進行摸底、調查。”

  成都商報記者 袁勇 何鵬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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