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盤後,華銳風電發佈公告稱,中國證監會依據《證券法》有關規定,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具體因何事被查,公告中並未披露,只表示“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
今年3月,華銳 風電曾自查發現,2011年凈利潤虛增1.68億元,隨後收到北京市證監局的責令改正的通知。此前,曾有業內人士稱,華銳虛增利潤涉嫌欺詐,理應對投資者進行賠償。
4月曾因虛增利潤被責令整改
華銳風電公告並未説明公司被調查的具體原因,調查究竟緣起虛增利潤的財務造假、還是另有他情?昨日下午,新京報記者聯繫華銳風電相關負責人士詢問原因,對方未予回應。
此前外界曾猜測,華銳風電自爆財務造假事件可能是受到了證監會的壓力。但也有業內人士懷疑公司內部又爆出新的違規事件。
今年3月7日,華銳風電發公告稱,其自查發現公司2011年財務報表中存在“會計差錯”,導致2011年凈利潤虛增1.68億元,差異比例達到21.7%。
隨後的4月13日,華銳風電再發公告表示,收到了北京市證監局《關於對華銳風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北京證監局稱,經查,該公司部分業務單據、相關數據、財務記錄失實,導致2011年度利潤虛增,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二條的規定。調整後的數據顯示,2011年華銳風電凈利潤5.98億元,而此前披露的數據為7.75億元。
據了解,《證券法》第六十九條規定,年報中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致使投資者在證券交易中遭受損失的,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分析稱人事變動或與造假有關
最近三個月,華銳風電兩換董事長。3月12日,該公司發了兩條公告,創始人韓俊良辭去公司董事長職務,同時董事會選舉尉文淵為董事長。僅隔兩月,5月15日,尉文淵辭職,韓俊良的老部下王原和劉徵奇分別任董事長和總裁。
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尉文淵早在去年9月就任代理總裁,並開始進行一系列改革。華銳風電3月7日發佈財務虛增公告,3月12日韓俊良辭職。出現利潤虛增的2011年,正是韓俊良執掌公司期間,公司的系列人事變動或與財務造假有關。
2006年至2011年,華銳風電發展迅猛,市場份額一度位居全球第二。2011年風電市場陡然下滑。時至今日,公司股價從發行價90元/股下跌至5.76元/股,市值蒸發超670億元。
觀點
“公告模糊處理有利有弊”
Martec邁哲華(上海)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能源電力總監曹寅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華銳的這種表態是一種典型的模糊處理的公關行為,即符合了上市公司的披露要求,又沒有説出具體原因。這樣處理帶來的效果有利有弊。
“如果真是財務造假事件,公司方面可能不希望披露出來,讓外界加重其被重點監管的印象,造成對其股價的重擊;另一方面,不披露具體事件,也會讓外界擔心公司是否有新的違規事件,這種不確定性對支撐其股價也並沒有什麼好處。”曹寅表示,類似財務造假的事件在美國證券市場會被視為非常嚴重的事件,相關責任人甚至會被法庭提起刑事訴訟,但目前中國還並未出現這樣的情況。(鄭道森 鐘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