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保險公司股東持股比例調至51%

2013-04-18 09:13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范樂

  保險公司股權投資持股範圍放寬。昨日,記者從保監會網站獲悉,保監會頒布了《關於〈保險公司股權管理辦法〉第四條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當中突破了之前關於單個股東(包括關聯方)持有保險公司股權不得超過20%的限制,持股比例拓寬至不得超過51%。不過,為防範風險,新公司仍嚴格執行單一股東持股20%原有上限。據悉,新辦法自2013年4月9日起實施。

  保監會認為,適當放寬中資保險公司股東持股比例,符合市場經濟規律,有利於吸引戰略投資者,增強保險行業資本實力,也有利於強化保險公司股東責任,提高保險公司治理效率。市場人士表示,此舉屬於更加市場化監管,將吸引更加適合投資保險的資金理性投資保險行業。

  不過,《通知》指出,保險公司股東持股比例超過20%之日起三年內,不得進行股權轉讓,通過法院拍賣等依法進行的強制股權轉讓和經中國保監會特別批准的股權轉讓除外。保險公司成立不滿三年的,單個股東(包括關聯方)出資或者持股比例仍不得超過20%。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主要是考慮到新設公司的公司治理和內控體系尚不成熟穩定,股東對保險業的投資和管理能力也較弱,單一股東高比例控股很有可能造成公司治理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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