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1日電 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告,保險産品宣傳資料含誤導性用語,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寶雞中心支公司被罰5萬元。
經查,2012年1-7月期間,你公司部分業務員攜帶的“華夏之星”、“鎏金寶”、“金六福”等保險産品宣傳資料含有“本金”、“存”等誤導性用語。
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寶雞中心支公司保險産品宣傳材料含有誤導性用語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116條第1項的規定,依據《保險法》第162條的規定,陜西保監局陜西保監局決定給予你公司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白文輝,作為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寶雞中心支公司行銷組訓,對此負有直接責任,鋻於你積極配合檢查,主動交代問題,依據《保險法》第173條及《行政處罰法》第27條的規定,陜西保監局決定減輕處罰,給予你警告,並處罰款3000元的行政處罰。
當事人王玲,作為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寶雞中心支公司行銷本部經理,對此負有直接責任,依據《保險法》第173條的規定,陜西保監局決定給予你警告,並處罰款1萬元的行政處罰。(中新網金融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