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你一生”、“牽手一生”不再只是情侶們的口頭承諾,武漢有多家保險公司將其變成另類保險産品婚姻險。
所謂婚姻險,即丈夫出資投保,若遇離婚,妻子可獲至少六成以上賠付。昨日記者從湖北保險監管部門了解到,這一險種俗稱“防小三險”,在武漢推出近一年來,購買者不足千人,目前沒有一起賠付案例。
來自民政部門的統計,去年湖北有11.3萬對夫妻登記離婚,近10年來,我省離婚家庭約以每年1萬戶的數量增加,離婚人數創下新高,婚姻險卻購買者寥寥,這是因為江城女性不青睞,還是男人們不買賬?婚姻險是玩噱頭,還是真能保障婚姻?
投保案例
丈夫掏30萬元給婚姻上保險
50年後保額達241萬,若離婚全歸妻子
多少錢能給婚姻加上保險?30萬元夠不夠?或者100萬元?還是500萬元?
記者從保險監管部門了解到,目前武漢市場上有陽光人壽、生命人壽、利安人壽等3家保險公司推出與婚姻相關的保險産品,取名都非常浪漫,感覺愛意融融,諸如“愛你一生”、“牽手一生”等等,有壽險公司産品經理甚至表示,婚姻險投保限額上不封頂,體現的是愛情無價。
記者多方求證了解到,截至今年3月,該市最貴的一份婚姻險保單為30萬元。投保人是家住硚口區的徐先生,他是一家民營服裝銷售企業的總經理。今年1月新婚之後,徐先生掏出30萬元現金,給妻子購買了一份“婚姻保障計劃”,保單100%的權益歸其妻子享有。這意味著,不論何由,一旦離婚,徐先生之妻都將獲得30萬元以上的賠付。
不僅如此,根據該婚姻保障計劃的條款,在婚姻滿5年“木婚”紀念日,30萬元將全部返還到萬能賬戶,徐先生的妻子可隨時支取。如果不動這筆錢,將以天計算複利,以月為單位結息,到結婚50年“金婚”時,保單將增值8.04倍,可達到241萬元。當記者進一步確認時,該壽險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這個增值率只是理論值,還受到利率變化等因素影響。
市場反應
婚姻險購買者不足千人
推出一年,至今零賠付
婚姻險是個新險種,2012年,才開始在市場上出現,當時正好趕上一系列名人“小三”風波,婚姻險也被網友戲稱為“防小三險”。
“其實,婚姻險本身不具備防‘小三’功能,但是條款上還是有些特殊性的。”陽光人壽公司相關産品經理介紹,這是一款針對已婚夫婦設計的産品,投保人只能是丈夫,受益人必須是妻子,簽訂保單時,夫妻雙方約定保單的權益劃分比例,該比例分為60%、80%、100%三個檔次,多數權益由妻子獲得。在這一約定的保護下,妻子將至少獲得60%收益,最高可達100%。
記者走訪保險監管部門和多家壽險公司了解到,儘管婚姻險的社會關注度較高,保險條款也對婚姻中的女性充滿關愛和保護,但是武漢市場反應卻出奇冷淡。相關市場份額最大的一家壽險公司市場部負責人表示,婚姻相關保險推出半年多以來,大約有300份左右保單,其他另外兩家保險公司銷售情況估計更差,分別不到150人,可以肯定的是,目前武漢人投保婚姻險不到一千人。另一家人壽公司相關負責人坦稱,不方便透露具體銷售數字,但是這確實是一個新險種,市場接受需要一個過程。
截至目前,在武漢數百份婚姻相關保單中,還沒有一起賠付案例。
專家説法
零賠付背後有端倪
婚姻險其實不保婚姻
在光谷工作的李女士説,購買婚姻險,如果假離婚,是不是可以騙保?“騙保的可能性,等於零。”武漢一家人壽保險的産品經理稱,騙保實際上根本也沒有必要,因為保額就是客戶繳納的保費和收益,保險公司並不承擔超過這一范圍以外的資金賠付。他表示,目前還沒有賠付案例,即便是真的離婚,也只退還客戶保單的現金價值,也就是説,如果在保費繳納期滿前離婚,有可能拿不到全額保單金額。
復旦大學保險研究所所長徐文虎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目前市面上所謂婚姻險,其本質不保婚姻,並非真正意義的婚姻險,實質是披上婚姻面紗的分紅類壽險。這類産品除一部分內容跟婚姻有關外,其餘的內容與普通分紅險差異不大,主要以保障為主,除了婚姻慶賀金外,主要還包括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保險金、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殘保險金等。
徐文虎稱,“市場上沒有真正保婚姻的産品”,目前婚姻險最主要的功能在於鼓勵夫妻恩愛,讓婚姻美好延續,並不涉及離婚賠償和離婚後分割財産的內容。據了解,儘管婚姻險産品條款上,規定保險權益全部約定歸屬女方。但是夫妻萬一真的離婚,保險公司只是按保單規定的保障內容賠付,並不會因離婚而賠償。
各方説法
好男人不會讓女人吃虧
女人經濟獨立是“王道”
記者就此採訪十余位市民發現,婚姻險處於“男不歡女不愛”的尷尬地位,一方面“白出錢”讓男人心疼,而多數女性認為保單對於婚姻保障還不到位,並不十分感冒。
市民陳先生説,婚姻險作為男人對女人的一種愛和責任的表達,收益還在其次。但是,剛參加工作的李先生不認同,他説,不知道今後會有多少丈母娘在提親時,除了房子車子,會要求準女婿把這個險也買了當聘禮啊!
在證券公司工作的張先生説,保險公司無非就是看到很多女性沒有安全感,又掌握家庭財産理財的決策權,於是出了這麼個險種。
讓人意外的是,不少武漢女性對這份婚姻險也不是很感冒。
在媒體行業工作的李女士説,在婚姻糾紛中,房和車往往是夫妻雙方爭論的焦點,一份保險並不能拴住男人的心。如果僅僅是為了表示忠誠,兩人直接簽一份協議説明婚後財産分配問題,更簡單方便。
家住武昌的徐女士也認為,似乎沒什麼大的意義。有風度的男人即使離婚也不會讓他的女人一無所有,沒風度的男人根本就不會去買這個保險。“我覺得女方自己存夠錢是王道。”
在光谷工作的李女士也心生疑慮,她稱,普通人再厲害還能算過精算師?夫妻的錢終是自己的錢,保險公司無非是把丈夫的錢掏給妻子,買這個險還不如就直接簽婚前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