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違規致集體“受傷”

2012-12-04 10:34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范樂

  清理整頓進行時“優勝劣汰有利長遠發展”

  近年來,融資性擔保行業的規範整合進一步推進。從各地發佈的消息看,四川全省22家被摘牌,另有43家需繼續整改;太原市通過制定市場準入、經營許可等措施引導融資性擔保機構規範發展;北京市擔保行業已經形成了“3+1+N”的格局,其中“3”和“1”分別指包括中關村擔保在內的3家較大規模、在行業內有較大影響力的擔保機構和1家再擔保機構,“N”是指本市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其他120多家擔保機構。

  事實證明,只有在行業審慎有效監管的狀態下,行業才能從各個層面獲得更多扶持優惠政策,贏得更好的生存環境。

  那麼,整合的結果是否會形成幾家獨大的局面?“機構數量多少合適,應該是在目前監管框架內,規範經營條件下,通過市場競爭的結果,而不應該通過行政限制來實現。當前北京市擔保機構也面臨調整期,政府就是引導大家通過市場性的方式去整合。否則,一定程度上會走到市場的反面,比如形成價格暴利。”段宏偉説。另外,從行業能夠承擔的擔保規模看,我認為目前擔保機構間遠沒有到考慮蛋糕要分給誰的時候,更多的是大家一起把蛋糕做大。目前在銀行貸款體系中,由擔保機構提供信用擔保的規模不到整個信貸規模的5%,還有一些直接融資體系中的擔保需求,市場對擔保的需求還是有很大空間的。金融市場更發達的一些國家,大型企業傾向於通過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獲取資金,銀行更多服務於中小企業。我們認為隨著進一步發展,在銀行信貸結構調整,增加中小企業信貸佔比的情況下,有擔保的貸款比例提高到20%左右是相對合理的。

  客觀而言,融資性擔保行業既不存在資源壟斷和自然壟斷,也不存在行政上的排除和限制競爭,缺乏成為壟斷行業的土壤。業內人士更多的認為,目前融資性擔保行業的規範整合是為了進一步凈化行業環境,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做大做強,使機構的數量、規模與市場需求相匹配。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