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演員董潔和潘粵明分手後,上周地産大佬王石婚變的消息又在坊間瘋傳。連帶著各種傳聞,婚姻保險也火了一把。記者調查發現,日前一些保險代理人以“用保險捍衛婚姻”的名義推銷起了“婚姻保險”,其中,某公司推的一款婚姻保險更被網友冠名為“防小三險”,博得了眾多眼球。
實際上,婚姻險在國內並不是一個新事物,歷來保險業界對其的質疑還不少。在保險行業從業多年的程先生坦言,各家保險公司的婚姻保險大多是噱頭,並不是真正的婚姻保險,多半是由分紅險、萬能險和健康險等産品組合而成的,其實質與傳統的保險産品並沒有多少創新。
披婚姻外衣的“分紅險”?
婚姻險,實際上在國內並非一個新鮮事物。記者粗略統計,已有多家保險公司推出過相關險種。近期被網友戲稱為“防小三險”的正是某公司新近上市的産品。據介紹,與目前國內市場上的婚姻保險最大區別在於該保障計劃只能由丈夫作為投保人,妻子作為被保險人。在保單簽訂之初,夫妻雙方約定好保單的權益劃分比例,有60%、80%、100%三個檔次可選,是妻子在退保、減保、部分領取時獲得的權益份額,丈夫相應獲得剩餘的部分。這是一款由丈夫買給妻子的保險,且妻子最低將獲得60%的收益,因此市場上有人戲稱其為“防小三險”。
不過,與大多數創新産品一樣,市面上對此類婚姻險的質疑聲也不少。有觀點認為,目前所謂的婚姻險産品不過是噱頭,“這款産品説白了就是一款兩全保險和一款萬能險的組合而已”。
知名理財師劉彥斌在其微博上表示,婚姻保險是保險公司推銷的一種説法,它的實質是儲蓄型保險,受益人得到的保險金是所繳納的保費加上利息收入。它不可能像意外險一樣,因為那樣的風險太大了,比如一旦離婚就得到一大筆的賠付,那樣的話保險公司一天就要關門了,而且婚姻本身變數太大,誰也不可能説永遠不離婚的,誰也不能為婚姻保險的。
婚姻保險國內外大不同
談到婚姻保險,業內程先生坦言,各家保險公司的婚姻保險多半是噱頭,並不是真正的婚姻保險,多半是由分紅險、萬能險和健康險等産品組合而成的,其實質與傳統的保險産品並沒有多少創新。
據悉,國外婚姻保險以婚姻的存續為保險標的,側重通過保險的手段保全婚姻。如果在保險期間內,夫妻一方不幸身故,另一方可以領到保險公司的撫恤金;如果婚姻存續達到保單規定的條件,還可以領到保險公司給付的保險金。相反,如果中途離婚,保險公司會選擇給予被遺棄者以相應保障。
國內的“婚姻保險”更關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健康生存狀況。保單規定被保險人為妻子,投保人可為被保險人本人或被保險人的近親屬。這類保險一般規定如果婚變,退保金只能歸屬女方,並採用了特別約定方式對失敗婚姻中的弱者(多數為女性和小孩)給予經濟補償,以避免更多“單親貧困母親”等現象出現。
有利於保障女性權益
國內的婚姻保險真的完全是噱頭嗎?事實上,在一些保險人士看來,對於女性來講目前的婚姻保險其實很有利。
保險業內人士表示,在夫妻離婚的時候,人壽保險的分割實際上是分割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具體有兩種做法:一種是退保後分割剩餘的現金價值,這種做法的問題在於保險合同終止,同時會損失一定的手續費,因此這種做法對夫妻雙方來講都不划算;另一種是繼續履行合同,由一方向另一方給付離婚時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同時對保險合同做相應的變更。比如,給付對方50%的現金價值等,同時申請變更受益人。
一些保險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在新婚姻法解釋實施以後,不少女性對自己的婚姻沒有安全感,一些城市曾出現部分女性要求在保單上加上自己名字的現象。目前,國內保險市場婚姻保險旨在保護婚姻弱勢一方,讓被保險人在失去婚姻後,獲得一筆持續的經濟補償。女性通常被認為是婚姻生活中的弱者,因此目前的婚姻保險實際對女性更有利,“保不住婚姻,但卻可用來保住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