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門口搶“業務”外匯“黃牛”被逮

2012-08-08 15:10     來源:福州晚報     編輯:范樂

  一名男子在馬尾區中國銀行門口設點,與銀行爭搶兌換外匯,6日被警方逮個正著。這是記者昨日從馬尾區亭江派出所獲悉的。

  馬尾區亭江鎮的男子潘某把“買賣”做到競爭對手的家門口,而他選擇的競爭對手竟是中國銀行。6日9時許,潘某和平時一樣來到當地東街附近的中國銀行門口蹲守。看到有像是要到銀行兌換外匯的人,他就上前悄聲詢問,雙方談好兌換價準備交易時,埋伏在當地的民警逮住他們。民警當場從潘某身上繳獲涉嫌非法交易的美元、加元等外幣,共折合人民幣5萬多元。“亭江是著名僑鄉,外匯來往量大,不法分子看到有利可圖,便想到銀行門口非法經營外匯買賣。”民警表示,外匯管理是國家重要的經濟措施,兌換外幣要到銀行等正規金融網點辦理。

  目前,潘某已被馬尾警方控制。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律師説法

  據福建創元律師事務所蔡思斌律師介紹,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外匯兌換應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內進行。如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外非由指定機構交易的,則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四條明確規定: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非法買賣外匯,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定罪處罰,即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在司法實踐中,非法買賣外匯二十萬美元以上的或違法所得五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即可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追究刑事責任。如金額未達到刑事追訴程度的,亦可進行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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