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領養老金年齡引爭議 各方訴求考驗政府決策

2012-06-08 09:24     來源:人民網     編輯:范樂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呂學靜教授舉例解釋,以女性退休年齡55周歲為例,16歲初中畢業參加工作時間約為39年,23歲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時間約為32年,28歲博士生畢業工作時間約為28年。受教育程度越高,服務社會時間越短。因此,允許各類人才延遲申領養老金並繼續工作,有利於充分發揮各類人才的作用。

  [背景] 延遲退休年齡已爭議四年 人社部表態適時推出政策建議

  我國現行的退休年齡是20世紀50年代規定的,男職工為年滿60周歲,女幹部為55周歲,女工人為50周歲。當時的全國每人平均壽命不到50歲,而日前的全國每人平均壽命達71.4歲,城鎮達75.2歲,退休年齡普遍較低。同時,近年來,為配合國有企業改革和經濟結構凋整,國家先後出臺了一系列提前退休政策,加之許多人違規提前退休,實際退休年齡平均只有52歲。而提高退休年齡是改變養老保險制度撫養比、調劑代際權益、應對老齡化的重要政策措施。

  2008年11月6日,在第三屆中國勞動論壇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何平透露:“相關部門正在醞釀條件成熟時延長法定退休年齡。有可能女職工從2010年開始,男職工從2015年開始,採取‘小步漸進’的方式,每3年延遲1歲,逐步將法定退休年齡提高到65歲。此消息一齣立即在社會上引起一片反對之聲。最終,人社部做出目前不會調整退休年齡的明確回應,風波才告一段落。

  2010年6月25口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上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轉來《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關於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婦女權益保障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的報告》。報告表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統籌考慮就業形勢、性別平等、社會保障等因素,兼顧幹部與工人、在職人員與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的各種情況,充分論證、審慎研究女性退休年齡問題。

  2010年9月10日,國新辦舉行《中國人力資源狀況》白皮書新聞發佈會。人保部副部長王曉初在答記者問時表示,2035年我國將面臨兩名納稅人供養一名養老金領取者的情況。日前,我國對退休年齡的問題還在進行研究。

  2010年9月27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佈了《關於本市企業各類人才柔性延遲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的試行意見》,並已于 2010年10月1日起執行。根據該意見,男性延遲申領基本養老金年齡不超過65周歲,女性不超過60周歲。上海市試水“柔性延領養老金”又激起公眾對於提高退休年齡的爭論。

  2011年3月20—21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中國會就人口問題、就業狀況、不同利益群體的訴求,全面地、慎重地、積極地研究延長退休年齡的問題。前幾年,有關部門就曾拋出過“延遲退休”的話題,因招來眾多的反對而暫歇。而今舊話重提,雖然只是“研究”,而非是“全面地、慎重地、積極地”,但無疑向公眾傳遞了國家對延長退休年齡問題較為積極的資訊。

  2012年6月5日,人社部就社會保險關係轉續及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問題集中答覆人民網網友時明確表示,相應推遲退休年齡已是一種必然趨勢,人社部將適時提出彈性延遲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的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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