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資本管理新規漸行漸近

2012-05-18 13:26     來源:中國證劵報     編輯:范樂

  被業內稱為“中國版巴塞爾三新資本協議”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實施腳步漸行漸近。

  消息人士17日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近日監管部門就《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的實施與商業銀行相關負責人進行溝通和部署。“這將是中國版巴塞爾三新資本協議落地前最為正式的一次徵求意見。”

  據業內人士分析,新規中一些指標比預期略有放鬆,新規有望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通常情況下系統重要性銀行和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分別不得低於11.5%和10.5%。據測算,新資本管理辦法會使資本充足率下降,但下降幅度有限。

  全球主要經濟體同步實施

  《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的最終出臺可謂“一波三折”。

  由於中國銀行業在本輪金融危機中做到了獨善其身,監管部門曾希望,中國銀行業領先於全球主要國家實施中國版巴三,試圖用更高的資本約束來推動中國銀行業的業務轉型。

  銀行人士表示,對於實施日期,此前版本的規定中分別給出過2012年1月1日實施和2012年7月1日實施,這要早于各國銀行業監管機構承諾的2013年1月1日巴三實施的最後期限。

  但相關人士透露,對於實施日期,一方面,新版標準銀行業需要一定時間的緩衝進行模型的調整,另一方面,全球主要國家從自身利益出發,都提出了推遲巴三實施的申請,在銀行業全球競爭的格局下,中國勢必要對實施日期進行調整。

  針對此前有關“新資本管理辦法實施未獲決策層的批准,時間可能推遲”的傳聞,消息人士稱絕無此事。一直以來,決策層對銀監會上報的資本管理辦法持肯定和支援態度。銀監會稱,中國銀行業新資本管理辦法的起草和發佈工作正在進行當中,目前正在按照行政規章有關起草發佈的規定走必要程式。

  消息人士透露,新規給予了中國銀行業未來6年的過渡期安排。商業銀行應在2016年底前達標,經銀監會批准,最遲不得晚于2018年底達標。明年年初亦是巴三實施的最後日期,目前歐、美、日等全球主要經濟體的銀行機構將會同時執行新版資本規定。

  部分指標有所調整

  《辦法》大幅提高了銀行資本要求,但比此前預期略有放鬆。資本監管要求分為四個層次:第一層次為最低資本要求,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分別為5%、6%和8%,除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較國際標準高出0.5個百分點外,剩餘兩項與國際標準持平;第二層次為2.5%的儲備資本要求和0-2.5%的逆週期資本要求;第三層次為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為1%;第四層次為第二支柱資本要求。

  《辦法》規定,正常條件下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1.5%,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9.5%。非系統重要性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低於10.5%,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5%。

  銀監會此前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末,商業銀行整體加權平均資本充足率為12.71%,同比上升0.55個百分點;加權平均核心資本充足率10.24%,同比上升0.16個百分點。

  消息人士透露,本著呵護銀行業發展,減輕商業銀行再融資壓力的初衷,資本管理辦法已經是數易其稿,銀監會從增加資本補充和降低資本消耗兩個方面對某些具體的監管標準作了進一步的調整和放鬆。

  比如,銀監會對於市場操作風險權重的調整,之前是操作風險權重為18%,現在降為15%。此外,超額撥備計入二級資本的條件放寬,由之前的150%變成100%,力求減少對銀行影響。

  據華泰證券測算,新資本管理辦法會使資本充足率下降,但下降幅度有限。不過,銀行對資本的需求仍然較為旺盛。交通銀行、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光大銀行、興業銀行、深發展均已提出或正在實施再融資計劃。另外,華夏銀行資本充足率已低於監管要求,預計將有融資需求。

  最新統計顯示,已發佈方案尚未實施完成的上市銀行股權融資(含可轉債)合計不超過1930億元。其中,A股普通股1049億元(762億元為定向增發)、轉債200億元、H股普通股68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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