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戶千萬存款被行長轉走

2012-05-16 09:05     來源:光明網     編輯:范樂

  瀋陽一儲戶在中國銀行遼寧省盤錦市興隆大街支行存入1000萬元存款,在存入之後一個月內就被莫名其妙地轉走,賬面上僅剩一元。經查,將這1000萬元錢盜轉的人,竟是中國銀行該支行的行長。

  無獨有偶,兩年前,媒體披露的發生在中國工商銀行湖南衡陽市白沙洲支行的一件事,與此上述事件極其相似。2005年,一個儲戶在中國工商銀行湖南衡陽市白沙洲支行存入1500萬元現金後不久,存款不翼而飛。後在異地因另案而被抓獲的這筆存款的冒領者,竟然是該支行行長的親弟弟。

  請看,這兩件事,所不同者在於,發生地在一南一北,發生時間相距數年,一個是中國工商銀行下屬支行,一個是中國銀行下屬支行;相同者則在於,作案人都是銀行行長。當然,更加如出一轍的就是,兩家銀行都在事發後,極力撇清行長與銀行的關係,試圖把儲戶的損失歸類為犯罪的“犧牲品”,把行長的職務犯罪行為歸結為個人犯罪的牽連行為,由此就可以讓行長個人負責儲戶的損失,從而避免由銀行賠付儲戶的損失。

  如果深查細究,在中國,此類由銀行內部人、或內外勾結作案,侵吞儲戶存款的事情,還有很多。根據以往的判例,失事銀行如上述兩家銀行那樣的“賴賬”企圖,都沒能得到法院的支援。應該説,在如此是非分明的案件中,法律判決的指向是非常明確的。奇怪的倒是,失事銀行系統和整個銀行系統並沒有重視這個明確的法律指向,灑脫依然,我素我行,“亡羊”隨它去,漏洞不補牢,屢屢出事,便屢屢推三阻四、潑皮賴賬,待法院的一紙判決後,更是充分發揮國有銀行的“優勢”,讓“羊毛出在羊身上”……

  從最初人們耳聞銀行行長攜鉅款外逃,到最近這起發生在遼寧盤錦的銀行行長轉賬儲戶存款,其間時差也有二三十年了。在這二三十年中,此類事件的發生幾未中斷過。這個現象,充分説明瞭中國銀行業的內部治理狀況,也充分説明瞭中國銀行業的監管部門——中國銀監會的監管狀況。這二三十年裏,銀行的收費不知增長幾何,銀行的利潤已經讓其在世界範圍內傲視群雄。但是,從失事銀行在失事後的反應看,銀行的服務理念真是少有進步,法律觀念和相關法律知識也同樣沒有增加,內部治理規則也沒有起到阻斷內部人“做手腳”的作用。

  因此,人們盡可觀察最新這起銀行行長轉賬儲戶案件的處理結果,看看銀行如何解釋行長何以可以、又是通過什麼手段動用儲戶的存款。中國的銀行,到了亡羊補牢的時候了;中國銀行業的監管部門也到了加強銀行監管、負起自己監管責任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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