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戶存10萬元2分鐘被他人跨行取走 儲蓄所拒賠

2012-04-17 15:11     來源:雲南網     編輯:范樂

  存款存入儲蓄所2分鐘被人跨行取走一部分。14分鐘後,又一部分存款被跨行轉走了……陳先生的9.8萬餘元存款被人分12次取走以後,他納悶了:“儲蓄卡一直由自己保管,錢怎麼就不見了?”

  公安機關以信用卡詐騙罪立案偵查此案,陳先生在遲遲沒有等到公安破案以後,將儲蓄所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儲蓄所賠償9.8萬餘元損失。五華區法院昨日到雲南財經大學開庭審理此案。

  儲戶:

  近10萬存款分12次被取走

  陳先生在法庭上陳述,2010年10月17日,張某假冒雲南某高校食堂職工,到其經營點訂購豬肉,聲稱有意提供合作機會,讓陳先生成為某高校食堂的供貨商。

  在張某的引薦下,陳先生次日上午專門到雲南某高校食堂,與張某的“領導”陳某見面詳談。“在食堂三樓,陳某出示了蓋有某高校食堂公章的合同範本,陳某説,進一步合作的話,要到一家銀行開一個賬戶,並告知儲蓄卡號,方便以後的貨款往來。”陳先生説,此外,陳某還要求在賬戶上存入10萬元作為合同保證金。

  就在當天上午11時20分左右,陳先生到人民西路一處儲蓄所存入100元,開了一個賬戶。隨後,他又將10萬元人民幣存入這個新開的賬戶中。

  讓陳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在他往儲蓄卡裏存入10萬零100元以後,到下午3點就聯繫不上陳某了。他隨後查詢發現,自己賬戶內的10萬零100元,被人分12次以轉出、卡取、跨行支取等方式取走了9.8萬餘元,卡中餘額僅剩1756元。更讓陳先生感到蹊蹺的是,他的存款在存入2分鐘後,有人便開始取款。

  陳先生認為,自從開儲蓄賬戶以後,他的儲蓄卡就一直由自己保管,所以自己的存款肯定是被人用克隆卡取走了。

  事發後,陳先生立即向茭菱路派出所報警,警方以信用卡詐騙罪立案偵查。但這起案件遲遲沒有被偵破,犯罪嫌疑人陳某和同夥張某沒有歸案。陳先生多次要求儲蓄所償還9.8萬餘元損失,但遭到了拒絕。

  儲蓄所:

  儲戶自己洩露密碼拒賠

  陳先生為此將儲蓄所告上法庭。鋻於儲戶存款被人多次跨行取走事件時有發生,五華法院在受理這起案件以後,開展“陽光司法”活動,到雲南財經大學模擬法庭開庭審理此案。

  陳先生的代理人認為,儲蓄所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致使陳先生的存款被人用克隆卡取走,儲蓄所未能識別克隆卡構成違約,因此要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陳先生的所有損失。建立儲蓄關係後,儲蓄所至少要書面告知儲戶安全用卡須知,並且要能夠識別不法分子複製的克隆卡。

  而儲蓄所一方的代理人則辯稱,陳先生與儲蓄所建立儲蓄關係後,約定雙方憑密碼交易,“如果對方僅有複製的假卡,沒有密碼取不到錢。”儲蓄所代理人認為,陳先生自己保管密碼不善,是陳先生自己洩露儲蓄卡資訊,把銀行卡號和密碼告訴他人,才導致錢款被他人取走,且不排除被親戚朋友取走,所以拒絕賠償。

  雙方對此爭議較大,法庭經過合議後,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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