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生兒免疫功能發育不成熟,出生後發病率相對較高的實際情況,為提高新生兒醫療保障水準,濟南市近日下發《關於調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新生兒有關參保政策的通知》,對新生兒實行落地參保政策。
通知規定,2012年4月1日後出生並具有本市城鎮戶籍的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參保手續並一次性繳納對應年度全年居民醫療保險費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對於出生後超過3個月以上參保繳費的,仍按現行政策規定,自繳費次月起享受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目前濟南市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及其他18周歲以下的城鎮居民,參加居民醫保的每人每年只需繳納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