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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
兩次找銀行交涉
據業內人士介紹,銀行開具的承兌匯票,是一種可以轉讓定的票據,有的銀行為解決現金流不足的問題,會給客戶開具約定一定期限的承兌匯票,如果提前支取的話,需要給銀行貼息才能辦理。“年利息標準基本在7%左右,現在多家銀行都在辦理這項業務。”
2月16日上午,一些受害企業的負責人,從賈汪區趕到了位於徐州市淮海西路的這家銀行的徐州營業部門口,與銀行進行交涉。“我們辦理承兌匯票貼現業務,要麼在銀行的窗口、要麼在貴賓室辦理的,那麼銀行就應該給一個説法。”
當天有人拍攝到的一段視頻顯示:十余位身著“還我血汗錢”字樣的受害人,站在這家銀行的門口。
一位企業的負責人説,“李榮夫利用職務之便,卷走企業和個人大量現金放高利貸,涉及金額達1.6億元,目前銀行對此置之不理,我們受害企業和個人要求這家銀行能夠給出一個合理的説法。”據一位企業老闆稱,當天的交涉並沒有進展。“這家銀行徐州營業部有關人士答覆,此事屬李榮夫、范金光的個人行為。”
昨天下午,受害企業主和這家銀行賈汪支行的交涉從下午3點開始,一直持續到了5點。一位參與交涉的企業老闆對記者稱,“基本上都是公安機關在説話,銀行沒有吱聲。公安機關的意思是,現在要看法院的判決,該誰承擔責任,誰承擔責任。”
昨天,記者在青山泉支行和大吳支行營業廳看到,兩個支行都在正常營業。在這家銀行賈汪支行門口,記者聯繫該銀行負責人想了解情況,但被拒絕。隨後,有民警趕到門口,拒絕記者入內。
警方通報的情況稱,昨天下午,警方在這家銀行向報警人通報了情況。
通報的內容主要是李榮夫案件從受理、立案、採取的拘留、扣押、查封等方面。警方稱,這家銀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銀行系統發生的此類事情深表惋惜,對報警人的損失深表同情,銀行在此案件中民事賠償上服從法院的判決。”(據東南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