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多給客戶300元後凍結其賬戶

2012-02-08 14:01     來源:華西都市報     編輯:范樂

  凍結你銀行賬戶上的300元錢是為了便於我們調查。不道歉,我不會歸還這300元錢!(漫畫楊仕成)

  ●對銀行多給自己300元,淩先生認賬,但對自己的賬戶被凍結感到難以理解

  ●銀行解釋説凍結賬戶是內部規定,是為了儘快追回出錯款項

  上週六,市民淩先生在成都某銀行支行取了33000元,不想銀行櫃員多給了他300元。

  當天中午,淩先生和房東相繼接到銀行追款電話。在協商過程中,淩先生又收到賬戶內300元被凍結的短信。銀行工作人員解釋,這是內部糾錯機制。

  昨日,淩先生和銀行達成諒解,但他始終不解:“明明是銀行出錯,還凍結我的賬戶,這到底合不合法?”

  銀行多給300元協商中儲戶賬戶被凍結

  “我是個生意人,這33000元是交房租的。沒想到因銀行的追款電話,把房東都得罪了。”淩先生説,他取錢後沒清點,走出銀行後就把錢給了房東。當天中午,銀行工作人員突然通知他,説多給了他300元,要他馬上歸還。他想到取的錢都給了房東,就把房東電話告訴了銀行工作人員。但房東否認多收了300元,還打電話罵了淩先生一頓。

  當天下午1點過,淩先生又收到了短信,稱他的賬戶已被凍結300元。這讓他大為光火,“銀行説多給了錢,我也要核實,但招呼不打就凍結我的錢,讓人難理解。”

  銀行內部規定凍結賬戶是糾錯機制

  前日下午,淩先生前往銀行核實情況。在監控錄影中,的確顯示點鈔機上是33300元,但銀行出具的取款回單上只有33000元。

  對銀行多給自己300元,淩先生表示認可,但對自己的賬戶被凍結,他要問個明白。

  負責接待的銀行工作人員解釋説,這是銀行的內部機制,凍結賬戶也是行業內部規定,是為儘快追回出錯款項。淩先生要求看這個規定,對方以內部文件不對外拒絕了。

  “只要他們書面道歉,我願意退款。但他們到底有沒有權利凍結儲戶的錢?”昨日,經反覆協商,淩先生和銀行達成諒解,就追款一事給淩先生造成的不便,銀行作出書面道歉,淩先生歸還銀行300元。

  律師説法

  銀行非法凍結應負法律責任

  四川英特聯邦律師事務所的王慧律師説,遇到這樣的事,如要凍結儲戶的錢,銀行需通過訴訟程式,由法院按法定程式作出凍結決定。根據《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非法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或單位存款的,對存款人或其他客戶造成財産損害的,應承擔支付遲延履行的利息及其他民事責任。並且還會面臨銀行業監管機構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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