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房産稅試水百日,徵收不過百萬的尷尬局面令人瞠目。從兩地政策設計來看,上海以新購住房為徵收對象,重慶則圈定獨棟商品住宅及新購的高檔住房。中國社科院日前發佈的“2011房地産藍皮書”中指出,重慶市以高檔住房存量市場為課稅範圍,更接近房産稅的市場調節本質功效,但忽略了普通住房市場;上海市以增量市場為課稅範圍,稅收明確將用於保障性住房支出。
“兩地將徵收對象都設置在極小範圍內,政策設計可謂不溫不火,註定無法取得抑制房價的作用。”曹建海將政策的“先天不足”歸咎為開徵房産稅時釋放出的不良信號,讓全社會誤認為所有商品房都將被納入徵稅範圍,導致人們對房産稅普遍抵觸,“在這種輿論氛圍下,出臺畸形政策就不足為奇”。
中國房地産研究會副會長胡志剛日前撰文評價,滬渝兩地試點效果不佳,原因在於徵收對象範圍狹窄,且高檔住宅擁有者並不在乎房産稅的刺激。他指出,由於民間資本流動過剩,股票、黃金等投資品在近期出現下跌,在投資“玻璃門”作用下,房地産仍是投資者的首要選擇,此時通過徵收房産稅來抑制房價,意義不大。
從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來看,重慶、上海3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價格呈現同比、環比雙雙上升趨勢。
開徵房産稅還被賦予增加地方政府稅源、平衡中央和地方失衡的財政分配關係的目的。“2011房地産藍皮書”提出,希望通過徵收房産持有稅,推動地方政府從土地財政轉向稅收財政,改變地方政府推高地價助推房價的鏈條。
數據顯示, 2010年全國國有土地有償出讓收入為2.9萬億,佔全國財政收入的35.4%。如此局面,寄望通過房産稅來壓抑地方政府的“賣地”衝動,顯然難以奏效。
“即使每套房都按照1.5%的稅率進行徵收,也只能有7000億,跟政府出讓土地所得的近3萬億無法相提並論。”曹建海説。
而現實情況卻是,上海將稅率暫定為0.6%,重慶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僅為0.5%。再加上名目繁多的減免措施,房産稅成為地方重要稅源恐成妄想。
原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許善達曾撰文分析,雖然房産稅多收了一些錢,但是房價下跌會使營業稅減少、所得稅減少、契稅減少、土地增值稅減少,如果從地方收入的角度算總賬,可以肯定地方政府的總收入反而會減少,出臺房産稅為地方政府提供新稅源的願望一定會落空。
許善達還認為,向高檔住宅開徵房産稅的做法與地方政府吸引高端人才戰略相左,“對於富裕地區的地方政府,為了達到吸引人才的目的,一定會像返還個人所得稅的地方收入部分一樣返還高額的房産稅”。
“對於地方政府而言,開徵房産稅會對本地的炒房市場構成沉重打擊,最終嚴重影響作為政府主要財政收入來源的土地出讓收入,這是一個兩難的選擇。”曹建海建議,應在房産稅推出之後逐步取消土地出讓制度,推動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之間直接交易,政府退為規則制定者、市場監督者和城市規劃者。
“2011房地産藍皮書”建議,上海、重慶的房産稅試點在“十二五”期間應加快向全國推廣,並寄望其實現抑制房價過快上漲,調節收入分配差距,達到“削貧富差距之峰”的效果。一直以來支援政府開徵房産稅的曹建海,仍堅信徵收房産稅對於調節房價的積極意義。但他強調,從滬渝兩地的失敗作法分析,未來試點應調整徵收對象,重點針對多套房和存量市場。
“目前來看,滬渝兩地的試點政策都不可取,未來政策應著重對多套房實行差額累進徵收,並特別針對存量市場制定政策,還要通過全國聯網的方式打通地域界限,真正實現打擊炒房的目的。” 曹建海表示。
但也有業內人士並不看好房産稅在全國“遍地開花”。上海易居房地産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認為,不僅重慶、上海仍需繼續積累經驗,還需要第二批、第三批城市參與試點,以摸索出合適的機制、體制,不宜在全國盲目過快開徵。
“現在政府還是沒有搞清楚徵收房産稅目的何在。”易憲容向記者表示,與日本10%、香港地區高達17%的房産稅稅率相比,重慶、上海所制定的1%左右的稅率過低,無法起到抑制炒房的目的。他建議,要對中國住房稅收政策進行重大的制度改革,從住房流轉、所得、保有、遺産等每一個環節來嚴厲打擊住房的投機炒作,來保證居民基本的居住權利。
胡志剛則認為,與其在房産稅上糾結,不如用其他方式制約房價的增長過快,如在金融貸款上加大力度,對於房屋尤其是高檔房契稅加大徵收幅度等。
作為政策制定者,重慶官方目前顯然比較滿足開徵房産稅取得的成效。劉偉表示,試點啟動以來,重慶部分開發商已經開始調整戶型結構,減少高檔房的比重和大戶型供給,應稅高檔房減少客觀上會導致房産稅減收,但也相應增加了中端房供給,這正體現出房産稅政策實施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