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高額罰息被指霸王條款

2011-04-26 08:01     來源:中廣網     編輯:王思羽

  客服:首先要向您表示誠摯的歉意,可能我的同事確實沒有告訴您美元帳戶的費用,給你播報的是人民幣帳戶的全額欠款,所以美元部分可能沒有提示到您。因為您有開通自動過匯功能,會優先用來償還美元。給您造成的不愉快,我們在這邊也向您表示誠摯的歉意。另外關於您提到的利息問題,您現在覺得這個問題很困擾,也是希望我們銀行能把金額雙倍返還給您,這個問題我們也討論了,畢竟這個事情我們還是存在歉意的,但是像您講的如果是雙倍賠償在金額上,銀行確實沒有做到這樣的先例給您進行相應的賠償。

  記者調查:還款關聯賬戶仍産生罰息和滯納金高達700多元

  儘管中信銀行給出的説法是魏先生的信用記錄一直良好,銀行對此也負有責任,表示願意免去利息,但是魏先生還是認為這件事情對他造成了傷害,有損他的信用記錄,希望銀行能夠免一賠一。

  目前相關的賠償方案還在商討的過程當中。其實關於銀行卡收取罰息的疑問不僅僅是聽眾魏先生的遭遇。王先生也有類似的遭遇,王先生也是在按時還款的情況之下繳納了應還的款項,但是還是被通知要交利息。王先生使用農業銀行的信用卡已經有5、6年的時間了,信用卡一直綁定了他農業銀行的借記卡,幾年的時間信用卡的累計消費已經有幾十萬了,從來沒有過任何違約的記錄。

  今年1月12日,王先生使用農業銀行的信用卡刷了一筆2萬8千塊錢的消費,還款的時間是2月15日,王先生的農業銀行借記卡上長期有幾十萬的存款,相當部分是定期的,所以當時他並沒有特別在意活期存款餘額是否足夠還款的問題。等到2月15日時,王先生突然就收到農業銀行發來的短信説,沒有能夠成功扣款,於是立即打回電話去問,對方説因為餘額不足沒有能夠扣到錢,王先生挂上電話就立即把錢匯到了綁定賬戶,也就是借記卡上。但是萬萬沒有想到,到了2月17日晚上,王先生突然就接到了農業銀行的電話,説他欠的信用卡是欠費的,罰息和滯納金居然達到700多元,對方説王先生不應該把錢匯到借記卡上而應該匯到信用卡上。可是2月15日電話諮詢時,王先生明確告知準確把錢存到藉以卡的賬戶中去,而且既然綁定了還款就應該沒問題的,為什麼還會産生利息呢?之後王先生要求農業銀行提供當時的通話錄音,但是農業銀行竟然不提供,態度及其蠻橫,在經過一個多月的溝通之後,問題才得到了解決。

  王先生:後來已經解決了。

  記者:問題已經解決了是嗎?

  王先生:對,後來因為投訴之後解決的。

  記者:農業銀行還是給你免息了是吧?

  王先生:對,後來還是免除了。

  記者:你確定錄音當中他們沒有提示過您該在哪個卡上存錢,是嗎?

  王先生:是的。

  記者:前後解決問題持續了多長時間?

  王先生:持續了一個多月,後來也是媒體曝光之後才解決的。

  記者:他們承認失誤嗎?也承認錄音的存在是嗎?

  王先生:是的。

  律師觀點:銀行方面承擔全部責任

  儘管事情得到了解決王先生還是覺得很無奈,明明是銀行的錯,為什麼自己要折騰一個多月呢?對於銀行信用卡的還款事宜王先生依然是存在疑問的。好的,那麼今天的事件調查就先聽到這兒,遇到這樣的遭遇我們應該怎麼辦?如何通過法律來維護我們自己的權益呢?北京朝陽律師事務所的胡剛律師對此作出點評。

  主持人:中信銀行解釋説雖然只有七塊錢費用沒還,但是有規定可以按照消費全額的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來計算。記者調查,銀監會也表示的確有這個規定,規定的具體內容是什麼?能不能給我們具體解釋一下。

  胡剛: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並且從1996年4月1日起實行的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第19條的規定,信用卡靠透支利息自簽單日或銀行記帳日起15日內按日息萬分之五計算,超過15日按日息萬分之十計算,超過30日或透支金額超過規定限額的按日息萬分之十五計算,這就是本案中銀行收取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的法規來源。

  主持人:而且按照消費的全額也就是他當月消費大概是1000多塊錢的額度來算利息,而不是按照七塊錢來算利息的罰息是吧?

  胡剛:是這樣,我們也注意到這個辦法本身並沒有直接規定計息的本金是透支的全額還是透支的餘額,但是從一般人的通常理解,預期付款的違約金應該是以欠款的數額為基礎,可以説本案中的銀行包括現在很多銀行這樣的曲解法規都是基於他們自身的利益考慮,而枉顧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一種俗稱的霸王條款,也是備受我們廣大消費者詬病的一種銀行業內潛規則。

  主持人:記者在調查案例當中發現,魏先生其實並非是惡意欠款,同時有在諮詢銀行還款金額時是因為銀行工作人員的疏忽,忘記告訴他還有0.99美元的欠款,導致了他沒有還清銀行的欠款。而王先生這個事情就更讓人覺得有些烏龍了,借記卡和信用卡本來都是聯名的,還款可以自動轉帳,但是莫名其妙的還是産生了利息。我們先來説一下魏先生,在這種情況下責任到底在誰?産生的利息還是應該由魏先生來承擔嗎?從法律上來講。

  胡剛:這個案件如果雙方對案情的基本事實都沒有異議,這個案例的責任認定應該説是比較清晰,也就是應該由銀行方面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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