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條款與法律衝突 車險按車型定價有望提速

2011-04-08 09:33     來源:人民網     編輯:王思羽
  5月20日,是中國保監會向社會公開徵求有關完善機動車輛商業保險制度意見的截止日期。在此之前,保險業迎來對於當前車損險“高保低賠”問題的一系列研討。這也是保險業發展至今,具有著最大規模參與主體的一場業內外大討論。

  4月7日,由口碑理財網與北京理格豐律師事務所共同主辦的車損險“高保低賠”問題研討會上,保險公司、消費者、法律界人士、中國消費者協會等多方就這一問題進行了深度剖析。

  車型定價將加快

  中國人保財險公司副總裁王和認為,公眾質疑的“高保低賠”問題,可能存在一定誤解。就車險保費是否合理而言,他認為,目前我國的車險費率體系是合理的,即保費與賠付成本是相匹配的。

  “從國外車險發展的歷史情況看,保費計算規則也一直是大家關注的焦點。目前,國際上大體分三種情況:一種是按照保險金額來體現,即根據新車購置價和實際價值來計算;第二種是按照車輛類別來計算,比如用途、排量等;第三種是採用車型定價,這也是現在絕大多數發達國家所採用的,即約定好在部分損失情況下,按照修復賠償,在全損情況下,按照實際價值來賠償,保費則是參照車輛的品牌、型號及使用年份等進行測算收取。”王和指出,無論採用哪一種方式計算保費,其本質都是要實現保費與風險的匹配,但計算中會受很多因素的影響,最重要的便是數據的基礎。

  王和指出:“從國外的經驗看,按車型定價是一個比較成熟的技術,忽略了保險金額的概念,也沒有所謂的新車購置價和實際價值之分,但賠償標準還是按照我們目前所採用的方法來做的。”由於中國的汽車市場發展時間比較短,車型上得很快,數據積累不夠,存在數據缺陷,因此,按車型定價的方式一直未能採用。

  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王和透露,實際上,行業在這方面已經做了將近兩年的工作。“我們覺得,採用車型定價,對於老百姓而言可能更好理解。如果順利的話,相信會在全行業的共同努力下,儘快推出來,而通過這一次公眾對車險問題的高度關注,也會大大加速這一機制的進展,相信我們會給消費者一個非常滿意的結果。”

  條款與法律衝突

  儘管在昨日的研討會上,多家保險公司從各種角度詳細解釋了條款制定與費率標準本身的合理性,但在中國消費者協會與諸多法律界人士看來,相關保險條款有違反法律的因素存在,一些條款本身也並未達到讓消費者明瞭的程度。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合同法教授蘇號朋便指出,“針對上述不公平問題,現在已經有個案得到了法院的支援,這就表明瞭司法機關對這一問題的態度。但這實際是一個很好的契機,來促使行業去改變,比如迎合法律對公平的理解問題。法院的決策很清楚,現在已經出現了否定條款的傾向。因此,在這種情況下,下一步就應讓費率的厘定更科學、合理,讓條款的設計更加精細化。”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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