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金融支援小微不妨擴大私募債試點

2013-08-13 09:10     來源:新京報     編輯:林天泉

  ■ 金融觀察

  直接融資中最方便現在馬上就能行動起來的是私募債。因為這是小微企業和私募基金雙向需要的。因此要儘快制訂相對完備的小微企業私募債執行細則,以便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讓小微企業得到實在的金融支援。

  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金融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要拓展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適當放寬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儘快啟動上市小微企業再融資。

  該份意見制訂了多項金融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意見,具體分析金融支援小微企業的實際途徑,大致有三條。

  第一條,現有的大中型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援。意見要求,進一步細化“兩個不低於”(即在風險總體可控的前提下,確保小微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水準、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水準)的考核措施,在新增信貸中增加小微企業貸款份額。

  這一條實際上是對現有的大中型商業銀行作行政規定,要求商業銀行保證對小微企業的支援。這對現在幾乎都是國有或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來説,當然是有效的。但是,這樣的行政規定對於作為市場企業的銀行來説,難以長久維持。

  第二條,是支援小型銀行或金融機構的建立和生存,從而對小微企業進行金融支援。意見提出,將進一步豐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機構種類,支援在小微企業集中地區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推動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

  大量建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等小型金融機構,關鍵在於將民間資本引入合法的金融領域裏來,而民間金融陽光化的關鍵在於利率市場化。

  金融支援小微企業的第三條途徑是拓展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適當放寬創業板市場對創新型、成長型企業的財務準入標準,儘快啟動上市小微企業再融資。建立完善“新三板”,加大産品創新力度,增加適合小微企業的融資品種。進一步擴大中小企業私募債券試點。

  如果説,上述兩條途徑因為利率市場化國家自有時間表而一時不能完全到位,致使其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援不夠有力,那麼第三條直接融資的途徑在現時的情況下,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援顯得更加易行。而直接融資中最方便現在馬上就能行動起來的是私募債。因為這是小微企業和私募基金雙向需要的。

  現今的私募基金往往缺少投資方向。私募基金敢冒險,國際上的私募基金成功率往往只有十投一中,但私募基金要求的回報率卻是較高的。小微企業則需要資金,它往往擁有新的技術、新的産品或者新的經營模式,更有創業者的夢想和冒險精神,雖然風險很大,一旦成功卻常常是一本萬利。所以,小微企業的私募債與私募基金能夠一拍即合。

  現在的問題是要儘快制訂相對完備的小微企業私募債執行細則,以便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讓小微企業得到實在的金融支援。

  □鬱慕湛(上海 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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