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政委:銀行貸存比制約了信貸逆週期增長

2012-08-09 09:35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范樂

  曾在我國金融改革過程中起到重大歷史作用的貸存比,世易時移,而今已日漸成為宏觀調控政策和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重要掣肘因素,走到了必須考慮廢止的關鍵歷史時刻了。

  從1995年到2012年,17年時間裏我國銀行業資金來源發生重大變化。金融市場的發展過程,同時也是一個居民理財意識啟蒙和不斷強化的過程。當理財意識的萌動遇上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存款就開始變得不安分:最開始僅僅是定期存款的活期化,到現在演變為資金大量從銀行存款賬戶流出。在通脹預期較為強烈的情況下,這種趨勢就會表現得更加明顯。

  資金流出狀態持續加強的結果,就是自2009年之後銀行業一改此前存款增速高於貸款增速的歷史狀態,而演變為存款增速低於貸款增速的現實。由此導致銀行貸存比日益趨緊。數據顯示,目前銀行全行業貸存比大約為69%,高於2009年年中的65%。而就是在2009年年中全行業貸存比僅為65%的時候,就已有不少銀行因貸存比吃緊導致信貸增長乏力。

  為此,監管部門在當時還特地允許部分銀行可以突破法律規定的75%的貸存比限制。當然,隨著經濟復蘇,在2010年上半年,監管機構要求所有“超標”必須調回到75%的界限以內。

  如果説2009年至2010年貸存比緊張狀況的出現具有“貸款膨脹”特徵的話,那麼,在2011年之後的貸存比緊張則更多地具有“存款萎縮”特徵。由此看來,貸存比所形成的制約已不僅僅是放慢信貸增速就可以解決的臨時性問題了。考慮到經濟的承受能力,實際信貸增速也不可能下降到太低的程度。

  隨著金融市場的發展,大家遲早要面對(75%)貸存比數據對銀行發展的制約問題。貸存比的存在已造成多方面“扭曲”。

  首先,這一數據制約了信貸的逆週期增長。目前經濟增長下行壓力較大,需要較多信貸投放予以支援。但是,貸存比卻嚴重制約了信貸的平穩適度增長。在本輪全球金融危機之後,全球監管理論和政策界反思的一個重要共識就是:監管政策應具有逆週期性。然而,目前的貸存比執行狀態背離了這一思想。

  其次,這一數據構成了對利率市場化的阻礙。“存款立行”這一全球罕見的口號卻成為國內銀行業的“信條”。這導致銀行在存款定價行為上呈現出嚴重的非理性傾向。與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擴大之後各家銀行的貸款定價千差萬別不同,在央行今年6月首次允許存款利率可以在一定區間浮動後,幾乎所有銀行都顯示出了“一浮到頂”的傾向。應該説,央行之所以允許存款利率在基準之上浮動,其實就是希望看到不同機構根據自身情況,在存款定價上百花齊放,然而強烈的“一浮到頂”傾向,意味著這種政策期望實際上落空了,由此也就封住了短期記憶體款利率市場化繼續向前推進的可能。

  第三,這一數據導致存款人利益受損。為保證月末、季末貸存比能夠達標,銀行要麼在月末減少理財産品發售,要麼將理財産品的到期日設定為月末或季末,以便讓這些理財資金屆時能夠回到存款賬戶促成貸存比達標。這實際上造成了存款人的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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