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指出要“嚴格財政收支管理、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在專家看來,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升級雖然短期可能會對原有的“土地財政”等模式造成一定的壓力,但長久看來,是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並引導地方財政更加規範、透明的有效措施。
巨量地方債明年到期
根據國家審計局此前公佈的統計數據,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10.7萬億元。從償債年度看,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中,2012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債務有1.84萬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達到1.298萬億元,而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為2972億元。
來自中投證券研究所的觀點認為,從債務分佈上來看,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在2011年和2012年到期較多,這直接導致地方政府這兩年還本付息壓力較大,其預計的數字分別在2.6萬億元和2.3萬億元。
從資金缺口來看,2012年地方政府的資金缺口將逐步增大,即使考慮到借新還舊,2012年仍將出現1.18萬億元資金缺口。2014年以後,地方政府絕對資金缺口將逐年增大。根據債務率計算的債務負擔來看,如果按照地方政府負有償債和擔保責任債務估算債務規模,地方政府債務率達到80%以上,2012年、2013年債務負擔將最為沉重。
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有限公司公共融資部總經理曹明表示,經過測算,整體而言,地方債務期限結構尚未發生重大失衡。不過,地方債務餘額中尚未支出仍以貨幣形態存在資金,是影響地方政府債務期限結構判斷的重要的不確定性因素。
管理升級利在長遠
近年來,包括代發地方政府債以及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都是地方債務管理升級的重要舉措。而多個中央部委通過對地方債務規模、期限的調查,也開始對地方負債進一步進行約束、規範。
以上海、廣東、浙江、深圳四地自行發行地方債為例,發行的結果顯示這一方式受到市場的認可,四地債券發行的利率都低於市場預期,認購熱情高漲。
從財政部代理髮行地方政府債券到地方政府自行發債試點,看似是一個微小的制度變化,實際上是帶來了地方政府財稅管理體制的重大變革,是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管理的一個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