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購重組作為資本市場永恒的主題,不僅受到上市公司的重視,同樣也是監管部門的關注重點。近來證監會相關負責人多次表示,今年證監會將在重組主體、交易定價、審批程式、風險控制、資訊披露、仲介責任等方面持續推動並購重組健康、快速發展。
有統計數據顯示,從2006年到2010年,我國上市公司並購重組規模為9890億元。僅僅在去年,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産重組達47項,交易金額1338億元。由此可見,資本市場對並購重組正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
連年虧損公司欲規避退市的厄運,並購重組是其唯一的“救命稻草”;上市公司欲轉型,並購重組是選擇的途徑之一;上市公司欲做大做強或其母公司欲實現整體上市,並購重組同樣能大顯身手。另外,在促進産業整合與産業升級上,亦有並購重組施展空間的舞臺。監管部門欲六大方面推動,對其進一步規範,也説明並購重組所受到的重視程度。
但並購重組亦是一把“雙刃劍”,在助力上市公司的同時,隱藏其中的內幕交易行為卻不得不重點防範。某種意義上,防範並購重組過程中的內幕交易,才是重中之重。而從以往相關上市公司的並購重組資訊的披露與股價走勢上的聯動看,市場上的內幕交易現象絕大多數都與並購重組有關。
最典型的例子當屬去年5月19日與25日宏達股份與通化金馬的離奇漲停。去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下稱《規定》)頒布。《規定》的出臺,可謂打擊資訊披露、內幕交易、資訊洩露等證券市場違規行為的一大利器。但上述兩家上市公司卻“頂風作案”,在其股價漲停的當天晚上,兩家上市公司分別公告了重大資産重組事項。如此的“巧合”,也招致市場的廣泛質疑與詬病。儘管兩家上市公司資産重組最終都沒有成行,但留給市場的“回味”卻不少。
2010年可謂證券市場的“打擊內幕交易年”。除了《規定》的出臺外,去年11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還轉發了證監會、公安部等五部委《關於依法打擊和防控資本市場內幕交易的意見》,此舉意味著打擊內幕交易被提升到更高的高度。而來自中國證監會的資訊顯示,去年前10個月,證監會共受理內幕交易線索114件,立案調查內幕交易案件42起,因內幕交易對16名個人、2家機構做出行政處罰,將15起涉嫌內幕交易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機關。數據一方面説明內幕交易已呈氾濫成災之勢,另一方面也説明監管部門打擊力度在強化。
儘管如此,在利益的驅動下,市場中鋌而走險者並非罕見。上週三,九龍山和廈工股份聯袂漲停,當眾多投資者在探究漲停的原因時,上週四兩家上市公司關於籌劃重大事項的公告給出了準確的答案。個中到底是存在內幕交易還是純屬“巧合”,已無須多言。
筆者以為,如果不對並購重組中的內幕交易行為實施嚴厲打擊,即使是推出上述六大方面的措施,並購重組仍將是“先知先覺”者踐踏市場“三公”原則、魚肉中小投資者的工具,而持續推動並購重組健康、快速發展也只能是一句空話。(特約評論員曹中銘獨立財經評論撰稿人)